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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西省特岗教师招聘30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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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4 14:0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陕西省特岗教师招聘3000人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教育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县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43号),建立并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从教,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5号),现就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招聘规模
  (一)实施范围:实施特岗计划县区市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县区市,以补充乡镇以下学校和村小、教学点教师为主;城区学校不再列为中央特岗计划设岗学校,不再补充新的特岗教师。
  (二)招聘规模:2016年拟从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中公开招聘3000名特岗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其他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和成人学历及党校学历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具体由各市自主规定并解释)。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暂定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镇以下学校交流。
  四、特岗计划的组织领导
  省上成立农村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省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各市和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区市政府应成立相应机构,由主管市县领导担任组长,教育、编制、财政、人社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教育局设立特岗计划办公室。各市教育局应会同编制、人社部门制定本地特岗计划的岗位设置标准和公开招聘办法,按照省上要求组织招聘工作及岗前培训,落实特岗教师教学岗位和编制,加强对特岗教师的服务管理与调配交流。预知更多备考信息,搜索关注陕西京佳教育教师招聘snjszpks 陕西特岗教师考试交流Q群:213735631获取更多!
  各高校应成立特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分管就业工作的校级领导担任组长,直接参与和指导该项工作,就业指导部门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学生推荐和派遣等相关工作。
  五、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4月25日前,各市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需求调研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7号)要求,向省教育厅报送2016年实施特岗计划县区市的招聘计划;同时,各市应将实施特岗计划县区市招聘教师的岗位设置标准、编制空缺情况、公开招聘办法等以市为单位分别报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备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4月底前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2016年我省特岗计划统一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的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广大考生务必通过“陕西特岗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
  (二)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接受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填报任教志愿,具体为5月10日至16日。
  (三)资格初审。5月11日至17日,各市县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严格进行网络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审核。各高校应积极做好毕业生推荐、选拔和资格审查,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四)理论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省教育厅统一命题,各市承担考试任务,结合当地考试情况自主划定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体音美、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可适当放宽至1:2)。全省统一笔试时间拟定6月11日(星期六)。
  (五)面试及资格复审。各市特岗办组织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按5:5计算,具体评分规则由各市自主规定并解释),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当前学历、拟聘用岗位等,公示期不少于5天)。面试及资格审查工作应于7月15日前完成。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2016届特岗教师应于7月25日前赴特岗计划县区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各地应在与考生签订考试诚信书中明确标注)。各县区市可视实际情况确定补录事宜,补录工作务于8月5日前完成。各县区市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确保完成招聘计划。
  8月15日前,各县区市政府根据市级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附件2),与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6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见附件3);8月25日前,各市应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聘用人员名单(须加盖市级审核章)、特岗计划工作总结(一式4份)一并上报省特岗办。
  (七)集中培训。8月份,各县区市特岗办应集中安排组织新教师岗前培训,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各县区市要在“国培计划”实施中统筹安排,开展针对特岗教师的业务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成长为工作骨干。
  (八)上岗任教。8月下旬,特岗教师赴相关学校上岗任教。
  六、政策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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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陕西省农村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doc
  2.陕西省2016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资格审查表(样表).doc
  3.陕西省2016届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doc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4月18日
  阅读:2016陕西特岗教师考试笔试课程 4.30日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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