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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西省统一考录公务员考生须考前周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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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1 11: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陕西省统一考录公务员考生须考前周知的内容
  后天就是陕西公务员的考试时间了,不知道大家准备的如何,今天陕西京佳小编整理了公务员考试考前必知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在考试中沉着冷静应对,一举成“公”!更多考前备考指导见陕西京佳教育官网获取!
  一、为保障考试安全与秩序,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必要时各地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根据保守考试秘密的需要,对有关人员的相应行为作必要限制。
  (二)封闭相关考试场所,制止无关人员进入。
  (三)查验考生的身份证等证件材料,检查考生携带物品,必要时使用安全监测设备或者以适当方式,对考生实行检查。
  (四)暂扣考生违反规定携带的用于或者可能用于作弊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物品。
  (五)在考试场所内设置、使用视频监控、无线电探测等电子设备,在必要范围内,对无线通讯进行干扰或屏蔽。预知更多陕西公务员考前指导信息,搜索关注陕西京佳教育即可获取!
  (六)制止和处理考生违反考试纪律、考场规则的行为,必要时可终止考生继续参加考试。
  (七)在考试的客观环境受到外界干扰时,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排除或减少干扰,并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对受影响的考生给予适当、相应的补救。
  (八)对故意干扰、破坏考试的人员,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
  二、部分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的尺度
  1.按“手机使用”处理的行为包括:
  (1)携带身上并开机;
  (2)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机铃音响、闹铃响或手机振动;
  (3)携带手机当作钟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
  (4)拿出手机看、接收或发送信息等;
  (5)拿出手机并开机;
  (6)其他监考人员明确记录为“使用”或事后核实为使用的。
  以上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三款处理。
  2.关于雷同试卷甄别结果的认定
  (1)属雷同试卷“同考场打小抄”的,按《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认定。
  (2)属雷同试卷“跨考场两两作弊”的,按《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串通作弊”认定。
  (3)属雷同试卷“集团作弊”的,按《办法》第八条第一款“有组织作弊”认定。
  最后陕西京佳预祝各位考生在最后的复习中能够脱颖而出,搜索关注陕西公务员考试微信:sxgwyksw 陕西省考qq群: 477809376和群内学生互动 掌握更多省考备考动态!
  2016年4月陕西公务员笔试备考公开课安排(每周二至周五晚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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