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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咸阳市泾阳县公安局就乐华城“踩踏事件”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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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6 00: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咸鱼网小编 于 16-3-16 00:36 编辑

关于网上“乐华城门口发生踩踏事件并有三名儿童惨遭不幸”消息处置工作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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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9时许,泾阳县公安局接泾河新城管委会工作人员报称:乐华欢乐世界于8:30分至10:30分举办免费入园活动,目前现场人员、车辆很多。

接报后,县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局领导带领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交警大队、高庄所、崇文所、泾河新城公安协调办等单位共100余警力赶赴现场,会同泾河新城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及乐华欢乐世界安保人员疏导活动现场交通,并引导游客分期分批有序入园,确保了活动现场平稳有序。

15时许,泾阳县公安局民警在泾阳百度贴吧、陌陌网、微信朋友圈相继发现“乐华城门口发生踩踏事件,并有三名儿童惨遭不幸”等消息。

随后,县局通过“平安泾阳”官方微博发布辟谣信息,县政府利用“泾阳县政府”官方微博发布辟谣信息。同时,我局及时通报泾河新城管委会、乐华欢乐世界,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辟谣信息,澄清事实。

目前,互联网上关于“乐华城门口发生踩踏事件,并有三名儿童惨遭不幸”的消息已删除。县局城关派出所第一时间将网上造谣事件者(百度贴吧泾阳吧“泾阳月亮”张某,女,25岁)已行政拘留10日,处500元罚款。



附记者调查资料:

据泾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网监科民警介绍,他们发现这则消息的源头是百度贴吧“泾阳吧”里一名叫“泾阳月亮”的网友所发,该帖子经过网络发酵后,被很多人转发,并引用至微信朋友圈,造成了恶劣影响。他们最终在高陵区马家湾街办一处民宅内将发帖女子“泾阳月亮”抓获,经审讯,该女子姓张,泾阳县泾干镇人,25岁,其对发布不实信息一事供认不讳。

15日下午,记者在泾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见到了张某,对于自己发布不实信息一事,她说自己也很后悔,没想到自己发的一条帖子会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造成恶劣影响,更没想到警察会找上门。

“我是百度贴吧的一名吧务,相当于管理员,当天下午,吧主在吧务群里说,谁知道乐华城发生啥事了,可以发个帖子,我就把朋友圈看到的一条消息发了上去。”张某说,自己发帖时并没有核实消息的真实性。此外,她也没想到会造成严重后果,发帖后自己还在帖子下面留言顶帖子。随后,帖子的消息就被很多人转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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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6 21: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治国,当从点滴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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