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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咸阳市企业公安机构移交地方管理协议签订仪式,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室举行 本报记者 刘强 摄
本报讯(记者赵方)昨日下午3时许,咸阳市市政府与彩虹集团公司等9家企业单位,就所属企业公安机构移交地方管理,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室签订了移交协议。协议书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润民与各家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订。
协议签订仪式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韩渭云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吴若阳,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公务员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领导参加了签订仪式。
彩虹集团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航空电气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西安航空制动科技有限公司、咸阳新兴三零物产管理有限公司、国营第七九五厂、咸阳华电物产管理有限公司9家企业的法人代表、委托人以及各移交地方管理的企业公安机构负责人参加了签字仪式。协议签订后,9家企业所属的公安机构正式移交地方管理。
“企业公安机构移交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咸阳市企业公安体制改革和移交地方工作基本结束,咸阳市企业公安机构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韩渭云在主持讲话中说。
同时,韩渭云表示,希望移交协议签订后,各企业、各部门积极配合,严格按照移交协议所规定的范围、实施步骤和责任义务等条款,切实做好接收工作,抓紧落实经费预算,做好人员、资产、工资套改和社保衔接,确保工作进度,确保顺畅移交。
并要求,企业公安机构移交地方管理后,要一如既往地为企业服务好,做好保驾护航工作,确保辖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努力打造平安、和谐的警民关系和警企关系。
同时也希望移交后企业能继续对公安机构的建设和发展给予高度关心和支持,促进移交的公安机构不断进步,为辖区安全发挥更好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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