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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3 19: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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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在看你的帖子前,看了你的资料。我们是同年。真为你的忍耐震撼,在他那句:“小雨,这是我表妹我之前跟你提过的。因为现在还没有找到房子,所以在我这儿借宿几天。'说出来之前就应该直接告诉他的新欢,你是他目前还同居的女友。虽然也许对挽回这段感情的意义不大,可至少应该让那个新欢知道,他是在和你的感情没有撇清之前就另觅新欢的。也让她(新欢)看看,这样的男子是否值得托付终身。纵是他貌比潘安,才赛子键,富可敌国。没有高贵的人格,也只是一副皮囊而已,不值得你为他流一滴眼泪。所以姐妹坚强些,只有像向日葵那样,永远向着阳光,才能获得快乐和幸福。祝你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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