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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和工商局狗市检查  商贩丢下装动物的铁笼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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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是胖孩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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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09: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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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对在市场上销售的野生动物予以收缴  本报记者 周哲 摄

  本报讯(记者蒲晓旭)11月28日,本报报道了咸阳市双泉村狗市,售卖野鸡、野兔、斑鸠、黄鼠狼等野生动物的现象。昨日再逢狗市,咸阳市林业局、渭城区农林畜牧局、渭城区工商局联合前往检查,并将所查野鸡、野兔活体野生动物放生。
  
  昨日上午8时许,咸阳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渭城区农林畜牧局、渭城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前往咸阳市渭城区双泉村狗市检查执法。相比于11月27日,昨日狗市公然售卖野生动物的商贩已大幅减少。不少商贩见工作人员前来检查,丢下装着野鸡、野兔等野生动物的铁笼就跑。
  
  经检查,昨日上午共查获野鸡8只、野兔2只、斑鸠4只、黄鼠狼2只。工作人员对售卖野生动物的商贩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过往群众发放了呼吁珍惜保护野生动物的倡议书。检查中,有售卖者竟坚称,自己所售死野鸡是“捡来的”。
  
  “对于不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售卖时需有林业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场执法的渭城区工商局文林路工商所一位姓周的副所长说,对于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绝不能在市场上进行贩售。
  
  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因市场上的野生动物来历不明,且未接受任何检验检疫,切勿在市场上随意购买,以防意外发生。
神经病有所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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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山玩水新生活,现代的咸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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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14: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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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11: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检查人员的领导又有一顿好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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