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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渭城区人民法院举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对20名“老赖”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法院将依法对其进行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遏制规避执行现象
昨日上午9时30分,渭城区人民法院举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新闻发布会。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有效遏制存在的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不良现象,维护申请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些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使用各种手段规避执行,使得大量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渭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孔建军介绍,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揭露规避执行的种种迹象,能加深社会各界对“执行难”原因的认识,共同抵制各种规避行为。
据了解,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渭城区人民法院对56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措施;对14起案件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高消费等措施;对拒不执行判决的3起案件,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限制高消费令”
渭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武令强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等规定,渭城区人民法院决定对费朝阳等20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限制高消费令发出后,履行义务前,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下列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高消费行为。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名单
发现“老赖”违令可举报
武令强表示,如果被执行人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违反“限制令”且情节严重的,法院可按相关法规对执行人进行罚款和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限制令”的目的是通过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避免恶意逃债。市民如果发现这些被执行者违规,可拨打电话33258531或发邮件至zxjzhk@163.com,向法院举报。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举报者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20名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中,咸阳朝阳住宅开发有限公司的案件标的最高,为438万元;有人因不执行5000元的欠款,被限制高消费。也存在不执行抚养权,而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形。
本报记者卜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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