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三原县新都汇小区的业主王先生反映称,自己购买的房子在交房时被开发商收取了两千多的天然气初装费。“按照省上的相关文件规定,这个费用应该是包含在购房款内的。”王先生说,三百多户业主都缴纳了这笔费用,“我们要求退款,售楼部却对此毫不理会。”
交房被收千元初装费 王先生反映称,自己2013年在三原县新都汇小区购买了住房,交房时被收取了两千多的元的天然气初装费。“我们有三百多户户主都缴纳这笔费用,但是2015年购买住房的业主却没有交这笔费。”王先生说,我们了解到售楼部现在执行省上“一价清”的政策,按照规定,初装费已经包含在了商品房的销售价格里,为何还要向业主收取这笔钱? “我们从2015年到现在,一直给物价局反映此事,也和售楼部的人询问多次,但是无人理会。”他表示,我们几百户业主现在是投诉无门,只是要求物价部门能够监管此事,严格按照政策执行收费,给我们退还多余费用。 开发商:时隔两年 物价局才通知新政策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陕西省下发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商品房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及其它属于购房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费用,均包含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中,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向购房人另行收取,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 那么,开发商在2013年为何还向业主收取两千多元的天然气初装费? “一户收取2480元天然气初装费,这个费用已经收取了好几年了。”新都汇所属地产公司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业主所说的这笔费用在2013年10月以前一直在收。 他告诉记者,相关的文件是2011年出台的,但2011年三原县物价局并没有将这个文件传达给我们。“我们2013年10月份接到物价局的电话通知,初装费不让收了,当天公司就开会将后期的所有费用都取消了。” 他说,天然气初装费最终都是交给燃气公司,开发商只是代收,2013年10月以后,根据新政策的规定,我们不再收取出装费,而是将这笔费用加到房价里。“现在是2011年到2013年10月以前的业主要求退款”他表示,当时我们没有被通知执行新政策,房价也没有调整,现在却要求我们开发商来退款,我们也很为难。 天然气公司违规收初装费 物价局调查多年无果 新都汇所属地产公司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三原县华通天然气公司多年来都是收取一户两千多的天然气初装费,在地产公司向记者提供的一份西安华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原分公司《天然气用户工程安装合同》中,记者看到,燃气公司向每户收取的工程安装工料费为2280元。 据了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天然气公司为用户安装用气设施工程时,收取的用户工程安装工料费为居民用气每户800元(含普通计量气表费用,不含IC卡计量表和燃气具),远远低于新都汇小区的收费标准。 “这个价格很不合理,从2011年物价局就一直在调查,当时我们以这个价格收取业主初装费,还被要求提供与天然气公司的合同配合物价局调查。”这位负责人说,物价局要求按照规定收取800元,但是到后来天然气公司依旧按照这个费用收费至今,我们只是代收的,也没有办法。 长达四五年的调查有何结果?为何高价初装费依旧收取?记者联系到三原县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物价局这个部门已经不存在了,现在价格质量监督检查这一块归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好多工作还在交接尚未理顺。“这个投诉我们也不知道该咋弄呢,暂时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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