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国家在商品房销售中实行了“一价清”政策,然而,陕西省乾县的一些观众向我们栏目反映,他们在缴纳了购房款后,开发商还要收取他们一笔费用。这不明不白的收费,让业主们十分闹心。 乾县一楼盘违规收费引业主质疑 让业主们闹心的小区叫“亿龙国际小区”,位于乾县南环路上。2012年,乾县的王佳(化名)经过多方挑选,在这个小区以每平方米3000多块钱的价格,购买了一套9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合同约定2014年12月交房。可她按照时间来到售楼部办理收房手续时,开发商却要求她再交一笔款。 亿龙国际小区业主王佳:我刚开始说不交这些钱,开发商说,不交这些钱不给钥匙。 那么,这些既不是房款,又不是税费的钱究竟是什么呢? 亿龙国际小区业主王佳:给我们收天然气初装费、有线电视进户费。 开发商出具的收费单显示,收费的项目分别是天然气材料工程建设费、产权登记费、评估抵押费、测绘费、有线电视初装费,共五项收费,费用算下来共有4948元。 由于不缴纳这笔费,开发商就不给钥匙、不给办理交房手续,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王佳只能忍气吞声,极不情愿地缴纳了这笔费用。和王佳一样,在亿龙国际小区购房的众多业主都被要求缴纳类似费用,根据楼层的不同,每户收取的这五项费用都在5000块钱左右。 乾县亿龙国际小区业主雷雨:当时我交房的时候,我对这个也不懂,没买过房。开发商说弄啥就弄啥,我对这不懂就直接给人家交。 业主雷雨(化名)是2013年12月在亿龙国际小区购买的房子, 2014年12月交房,她也被开发商要求缴纳4948元的费用。虽然缴了这笔费用,但雷雨心里很是疑惑,她多方打听,想知道收取这笔费用的依据究竟是什么? 乾县亿龙国际小区业主雷雨:现在网上全部都发着开发商现在都不收这些费的消息了,我就去寻人家去了,人家就不给我退。 开发商违规收费违反“一价清”政策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201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同年5月,陕西省物价局出台了《陕西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被称之为房屋销售价格“一价清”。《细则》中明确规定:商品房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及其它属于购房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费用,均包含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中,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向购房人另行收取,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业主们认为,按照“一价清”政策,开发商收取的五项费用都属于违规。 乾县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主任云小娟:从2011年9月以后,如果签订合同的,都实行“一价清”政策。 为了保障“一价清”政策的实施,2011年8月,乾县物价、住建、工商、国土四部门也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实施意见》。其主要内容之一也是要求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向购房者另行收费。既然政策明确不许收取这笔费用,那么开发商为何还要收取呢?记者找到了亿龙国际小区的开发商——陕西亿龙实业有限公司了解情况。 记者:物价局给你们通知的时候,这个“一价清”政策应该从什么时候执行? 陕西亿龙实业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莫令:应该是2011年9、10月份之后的事了,然后我们这个楼盘开盘的时候,是在2011年的5月份左右,我们这个楼盘就已经开盘了,5月份之前我们的价格都已经提交报批过了。 开发商销售人员表示,亿龙国际小区共建有6栋楼,600多套房,2011年项目启动建设,同年就开始销售,目前已经售出了400多套房,房价大致在在每平米3100块钱到3300块钱之间。而之所以收取天然气材料工程建设费等五项费用,是因为他们楼盘开盘在前,而县上执行“一价清”政策在后。初听起来,这样的说法似乎在理,但业主们说,按照商品房项目开发程序的规范要求,商品房对外销售,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亿龙国际小区的不少房子其实是在没有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始销售的。那么,这个小区的预售许可证又是什么时候取得的呢? 记者:看一下它这个预售证是什么时候给它发的? 乾县房地产管理所工作人员:2011年10月20号。 记者:是不是要取得预售证以后,才可以开盘、才可以预售? 乾县房地产管理所备案室主任张喆:按程序应该是这样。具体我给你说,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规定,具体我还给你说不了啥,反正按照国家的规定,“五证”齐全才可以办这些手续,才可以开盘、才可以卖房。 记者了解到,乾县执行房屋销售“一价清”政策是在2011年8月份,而亿龙国际的预售证是2011年10月下旬取得,按照时间上的顺序,亿龙国际小区仍属于“一价清”调整范围。也就是说,除了房价之外,是不允许另行收取其他费用的。但开发商为何还要收取呢? 记者:怎么解释这种现象呢? 陕西亿龙实业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莫令:…… 乾县物价局:虽不合法但合情合理 亿龙国际小区的业主们算了一笔账,以每户收取4948元计算,现在买房的有近四百户业主,开发商违规收取费用就达190多万元。几天前,小区业主就违规收费问题多次找开发商交涉,要求退款,然而,交涉不但没有起到任何效果,一位业主的车还被人莫名其妙给砸了。 乾县亿龙国际小区业主何朝庆:我现在吓得都不敢在小区里边住了,我都想把房卖了,说真的。 与开发商交涉无望,业主们又向乾县城建、房管等部门反映,但都无功而返。 乾县亿龙国际小区业主:这个就是我们里面全部业主联名签的名字,反映这些问题。 记者发现,在乾县相关部门下发的《关于贯彻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实施意见》中,不仅规定了除房价外不允许另行收费外,还建立了商品房明码标价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物价、住建、工商、国土四个相关政府部门参与,并明确提出“物价部门要组织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严肃查处”。那么,对亿龙公司违规收费的事,县物价局是否查处过呢? 乾县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主任云小娟:就是违反了这个“一价清”政策,但是我给你说,现实就是合情合理不合法。 记者:怎么说这合情合理不合法呢? 乾县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主任云小娟:我也到开发商那边,就是说业主这边举报不是说咱不受理,我也去过好多次,跟开发商沟通。开发商他这开盘价一直没变过,所以起初把这些费用也没向里边核算,最后的时候这个房价越来越下降了,他也不可能把这再核算进去,核算进去房价一抬高,也没人再买了。 作为政府监管部门,乾县物价局在行政执法中本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但为何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不按法、而按所谓的“情”或者“理”来指导工作的怪现象?看来,正是监管部门的认识走了样,才使得其监管走了样,也导致了开发商违规收费行为迟迟不能得到纠正。我们期待物价部门能够切实依法依规纠正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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