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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昨起查处供暖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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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是胖孩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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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5 09: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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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严淑萍)今冬供暖已开始10天了,针对城区内不断出现的供暖乱收费的问题,昨日起,咸阳市物价局联合咸阳市住建局对各种乱收费问题进行查处。
  
  由于市物价局对今年城区内的集中供暖价进行了调整,一些物业公司在代收热费的过程中出现了私自加价或乱收费的情况,每平米5.6元、5.7元、6.7元不等的收费标准都出现了,自10月底,就有市民一直投诉反映乱收供暖费的问题。
  
  针对乱收热费的问题,咸阳市政府一再强调“不要把额外费用转嫁于老百姓”;咸阳市物价局也专门召集热力公司和物业公司代表召开提醒会,进一步明确今冬城区集中供暖价需一律执行每平米5.4元的标准,而且要求各代收费的物业公司自查乱收费问题。
  
  尽管如此,还有部分小区依然按照物业自己核算后的标准收费。
  
  针对这些乱收费却不退费的问题,昨日下午,咸阳市物价局联合咸阳市住建局,兵分四路联合查处乱收费问题。
  
  咸阳市物价局主要以市长专线、市长信箱、信访局、物价局的投诉以及媒体曝光的20多家乱收费单位进行查处。
  
  主要问题集中在部分小区超标收取供热费、开发商收取碰口费、以及一些热力公司私自改装供热阀门并收取相应费用。
  
  据了解,对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对屡查屡犯的,将予以从重处罚。对拒不执行价格部门的行政处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神经病有所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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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5 17: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收的钱能退还老百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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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02: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人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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