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的独生子女费只领过一次,以前的还能领吗?”市民苏女士打电话问社区。“过期就不能领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回答令苏女士有些失望,“那该我领的独生子女费去哪儿了?” 没领取的钱咋办?上缴财政部门 苏女士的女儿4岁了,是独生女。按照我省实施的相关政策,独生子女年龄16周岁以下,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为每月不低于10元。 苏女士说,她的户口在韩森寨街道办东方社区,而她长期住在鱼化寨附近,所以没能留意过通知,只在社区领取过一次独生子女费,是半年的,共30元。 几天前,她听说朋友领了独生子女费,“钱不多,我都差点忘了还能领这笔钱。”于是,便和社区取得联系,社区告诉她,通知的领钱时间过了,不能领了。 昨日,苏女士前往东方社区询问,工作人员也这么回答。社区门前张贴的通知显示:11月9日至20日,社区将对无业已婚育妇女(纯居民)发放2014年下半年独生子女保健费。 苏女士说,她有5次没领这笔钱,每次30块,共150块钱,“我就想知道,这些钱不能领了,究竟去哪儿了”。 面对苏女士的疑问,社区工作人员表示,苏女士可前往街道办询问。 韩森寨街道办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说,街道办负责发放辖区内无业或失业居民的独生子女费,符合条件的居民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领取独生子女费,可携带无业或未就业证明向社区提出申请。然后拿着社区的证明申请表、身份证和户口本到街道办申请,街道办会根据网上信息进行核对,若居民申请表中的情况属实,可以补发。 该工作人员说,由于现在人口流动性过大,每年都会有个别居民没有领取,“没发完的资金,我们都会上缴财政部门”。 单位不发独子费?可找社区或申请仲裁 记者调查发现,像苏女士这样多次没领独生子女费的市民有很多。 记者通过029-12356阳光计生热线,采访了西安多个区计生部门。他们表示,独生子女费的发放分两个渠道,拥有“下岗证、无业证和失业证”三证之一的市民,可向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进行发放;有单位的市民,独生子女费由单位发放,“光有独生子女证是不行的,必须要符合相应条件,到社区或单位去申请”。 还有多名市民说,自己从事个体经营,是“不算失业”的“自由职业者”,独生子女费如何领呢?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像这样的情况,目前省上或市上没有指导意见。 在采访中,也有市民说,单位从来没有发放过独生子女费,“这钱是国家给我们独生子女父母的,单位不给发算不算克扣?” 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可以找社区去协调,也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而受访的市民都表示,“为了每月10元钱去打官司,不值得”。 一名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曾经帮助市民协调过一次计生费的问题,但该单位的工作人员很强硬,说“国家又没给我们补助,我们凭什么要支出这笔钱”。他说,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些单位根本不了解相应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