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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热源建设费问题 咸阳恒晟·城市花园小区至今未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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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09: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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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恒晟·城市花园小区与西区供热公司只隔了一条马路,当初业主买房时考虑到距离供热公司近,冬天供暖肯定好,然而却事与愿违,咸阳恒晟·城市花园小区200多户业主盼了一年又一年,还是没有用上暖气。眼下天气逐渐变冷,对于今冬无法供暖,业主们很着急,有的因为家里有老人、小孩,无奈之下选择搬走。

业主:供暖承诺不兑现,家里冷若冰窖

12月2日,陕西网记者来到咸阳恒晟·城市花园小区采访,业主王先生拿出购房合同义愤填膺地说,他是2012年购买的房子,合同上承诺第二个采暖季供暖,这都第三个采暖季了,却迟迟没有供暖。为此,他们没少找开发商,得到的答复是因为入住率不够,但是业主们称,小区300多户,目前入住200多户,入住率能不过70%吗!对于开发商的说辞,业主们不能接受。

这天天靠空调取暖真不是长久之计,业主王先生介绍,由于今冬迟迟没有供暖,部分家里有老人和小孩的业主选择临时搬家。采访中,部分业主称,第一年供不上暖也能理解,可是第二年、第三年还不供暖,实在说不过去。对不履行购房合同承诺的开发商,可见其诚信问题。

记者在该小区看到了一份开发商给业主的告知书,要求业主在西区供热公司和绿源地热公司中选择一家供暖公司。不同的是,选择西区供热公司,每户业主需要承担60元/㎡热源建设费,而选择绿源公司供暖,则不需要承担热源建设费。

业主们认为这不合理,记者随后在王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上看到,小区供热为市政集中供暖。那么开发又商缘何舍近求远,选择绿源地热公司,还不需要业主承担热源建设费,这样的“好事”业主们怎么会不同意!

市供热燃气办:开发商将此类费用转移到业主身上是不允许的

咸阳市供热燃气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说,地热属于集中供暖,但并不属于市政集中供暖。其次,根据规定,拟用热的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向集中供热管理机构提出用热申请,集中供热管理机构根据集中供热专项规划确定其供热方案,但是恒晟·城市花园小区并没有提出任何相关申请。

2011年6月7日,咸阳市物价局、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咸阳市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贯彻商品房“一价清”规定的实施意见》,商品房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安全监控及其它属于购房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费用,均包含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中,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向购房人另行收取,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

那么就不难理解,恒晟·城市花园小区的业主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接入市政集中供热的相关费用(热源建设费)由开发商承担。如果开发商将此类费用转移到业主身上,业主可向市供热燃气办反映。同时,根据咸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价格调整后各类热交换站(或小区物业公司)不得再向用户加收其他费用。

开发商:入住率不够,没有明文规定热源建设费由其承担

12月3日上午,咸阳中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张承飞介绍,没有供暖的原因是小区一期1至5号楼入住率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70%,鉴于业主强烈要求供暖,他们也在积极协商,根据入住情况决定供暖时间,同时征集业主对供暖的意见。

“如选择西区供热公司,那么小区需要承担400多万的热源建设费,折算下来每户每平方米60元左右,这一部分没有文件明确规定由开发商承担,因此由业主自行解决。”张承飞说,绿源公司取得了咸阳市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理办公室集中供热特许经营许可资格,地热也属于市政集中供暖,并没有违背合同。


祝大家天天都有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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