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炫富,竟对假币拍照,上传微信朋友圈。民警根据线索,最终缴获假币1400余张,案值14万余元。 2014年9月,公安榆阳分局刑警四中队民警接到线索,榆林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炫富”,疑似持有大量假币。民警经对照片进行反复比对分析,认为大量钱币系假币,随即展开侦查工作。 经查,在朋友圈炫富的男子白某,今年27岁,米脂人。民警在白某的理发店内,当场搜查出大量假币,共有面额为一百元的假币1400余张,总案值14万余元。民警调查取证后发现,白某是在帮人保管这些假币。期间,白某为了炫富,将假币拍照后在微信朋友圈内传播。 近日,榆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白某犯持有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白某供述,2014年9月18日23时左右,他在自己的理发店隔层宿舍内发现一黑色塑料袋,打开一看里面有7捆100元面值的假币,每捆2万元左右,共14万元左右,当时他怀疑是二哥白某甲放下的,于是用手机照了相。后又给母亲打电话说,二哥在他这放下不少假币,让拿走。2014年9月28日21时许,白某与理发店员工王某丁将这些假币照相后发在了朋友微信圈上。 据了解,警方于2014年9月28日23时30分许,在白某所经营的榆林市高新区一小区的理发店的宿舍内,查获白某持有的100元面值的可疑人民币1442张。经中国人民银行榆林市中心支行鉴定:该人民币为伪造人民币。 证人王某丁证实,2014年9月24日,他经朋友介绍到白某的理发店做发型设计师,之后几天他一直与老板白某在理发店隔层睡觉。9月24日20时许,他与老板各自给顾客理发时,老板问他在楼上放了十几万。你睡觉没发现?他说,没见,你吹吧。白某说,是真的,完了给他看。21时许,客人都走后,他与老板来到隔层宿舍,白某在他睡铺旁边装衣服的布袋里拿出一个黑色塑料袋让他看,里面有二万元的一百元面值的人民币,他摸了一下,感觉不像真钱,老板告诉他该钱是假钱。 法院认为,白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国家货币管理制度,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持有假币罪,依法应予惩处。白某非法持有假币,数额巨大,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白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为维护金融管理秩序不受侵犯,打击刑事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白某犯持有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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