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省的农民工来说,“有困难找工会”将越来越贴切。昨天,《陕西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省总工会公众号对外公布。意见共有20项内容,涉及农民工就业、维权、社保等方方面面。 每年不少于3万人提升技术等级 把农民工纳入“陕西省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组织农民工积极参加劳动竞赛等活动,提高技术素质,每年帮助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提升技术等级不少于3万人。 助推农民工“求学圆梦计划”,帮助农民工接受继续教育和提升学历,每年帮助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提升学历水平不少于2万人。 开展工会“就业援助月”和“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开展“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活动。 普遍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制度 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推动在务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时间短的农民工中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各级工会以建筑施工、公路建设、水利建设、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和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派遣企业为重点,普遍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在地方和企业工会设立劳动关系信息员,及时掌握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在企业发生拖欠工资问题时,及时向政府劳动监察部门和上级工会报告。上级工会要及时跟踪、参与欠薪问题处理,及时为被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生活救助。推动完善和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落实全总规划,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农民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把农民工薪酬待遇纳入工资集体协商范围、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 社会保障重点关注高危行业 配合政府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覆盖面,督促企业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推动解决农民工在参保险种、缴费基数、欠费补偿、转移接续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应保尽保。配合有关部门扩大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 督促企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农民工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规范职业健康监护管理。重点关注建筑业、采矿业等高危行业安全防护工作,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方面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帮助。 突出做好农民工相对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工会组建工作,特别是把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筑项目、物流(快递)业、家政服务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领域作为吸纳农民工入会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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