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嚣一时的驴友私闯四姑娘山事件日前终于尘埃落定,最终领队被罚500元,9位驴友支付3600元,其他搜救费用由当地政府承担。驴友户外探险活动因其极富挑战性与刺激性而深受年轻人喜爱。然而,频频发生的安全事件却为之敲响了安全警钟。 记者整理相关报道,今年“十一”长假前后发生的驴友遇险事件不下五次,如温州驴友迷路被困绝望谷、湘潭驴友穿越四川七藏沟无人区遭遇暴风雪、登山者在四川松潘雪宝顶雪山突遇雪崩、12名驴友私入长白山腹地被困等。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以来,我国户外旅游探险事故已发生了近200起。每当有此类事件发生,当地公安、武警及地方政府不得不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来搜救失踪遇险者。 驴友户外探险活动,大多是通过网络论坛或者户外运动俱乐部组织,它究竟属于旅游活动还是体育运动,边界十分模糊,这直接导致了监管的缺失。那么,驴友究竟算哪一号,他们归谁管、该怎么管?在一次又一次沉重代价面前,这些问题已不容回避。
“驴子”,不是想当就当的
“驴友”一词源自网络,最初由新浪旅游论坛传出,借用了“旅游”的“旅”的谐音,泛指参加旅游、自助游的朋友。但是,“驴友”这个词很快就出现了第二个解释——对户外运动爱好者的称呼,且特指参加探险、爬山、穿越等的爱好者,意思就是像驴子那样吃苦耐劳。如今,“驴友”的第二个解释已几乎完全取代了它原本的意义。
时下流行的驴友活动通常由一些户外俱乐部和网络论坛组织,他们借助网络发出“英雄帖”招募驴友,而驴友之间往往并不认识。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都市白领加入驴友行列,视户外探险为时尚旅游,甚至专以无人区和待开发区域探险为乐,穿越森林,攀爬绝壁,甚至步行进藏。资深驴友戴政从1993年开始参与登山、探险、徒步等户外探险活动。他关注到一个现象,近两年来,户外探险队中新驴比例越来越高,且以年轻女性居多。他们多数都没有经过起码的户外生存能力训练,缺乏必需的野外生存技能训练,又对溯溪鞋、快干衫等专业户外装备一无所知,只是为了追求好玩和刺激,这使户外探险慢慢演变成冒险游戏。戴政说,“驴子”不是想当就当的。真正的“驴子”要掌握很多知识和技能,“驴圈”里还有各种规则,如“三不借、三不问、三不准”等。例如,“三不借”中重要的一条是“水不借”。户外活动中的水是非常重要的,每一位“老驴”都会根据路程来控制自己水壶的水量,永远不让自己的水壶断水。而“新驴”缺少经验,有的敢不带水壶就上路,有的上路没多久就猛灌水,有的干脆自己的喝完了就向别人讨水喝。戴政说,“驴圈”内还有一个不成文的惯例,一支队伍中的“新驴”比例不能超过三分之一,否则在遇险时就会救援能力不足。考虑到安全因素,有经验的“老驴”通常都不会参加这类“新驴团”。
想玩命,就要为营救埋单
驴友私闯四姑娘山事件发生后,巨额搜救费该由谁埋单问题引起了网上网下热议。据了解,这批驴友进入的区域是从上世纪60年代就已经封闭的无人区,“5·12”地震之后原本的山路也被摧毁,进去之后很容易迷路。而且,这个片区附近是卧龙自然保护区熊猫栖息地的核心保护区,绝对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当初进入登记时,驴友谎报是露营,实则却进行违规穿越,最终导致受困山中的局面。事发后,景区派出了5支搜救队共计30余人前往山中搜救,同时还动用了森林消防、警察、医疗卫生等机构。各方面劳师动众,持续数天,搜救成本达十余万元。 救人要紧,这条原则毋庸置疑,可救援之后这费用谁出又成了问题。一些驴友的支持者认为,遇险者本人并未要求救援,而救助遇险者是政府的义务和责任,既然是义务、是责任,自然应该“公费”。但更多的公众却认为,这些驴友在进山时明知所选路线是禁止穿行的,却以“露营”的名义蒙混过关,导致事发后搜救队对其信息一无所知,这些都人为增大了救援成本。救援是应该的,但“自找风险”的被救助者应为这种由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而产生的救援费用埋单。 探险者遇险事件在国外也经常发生,外国政府是如何处理这种情况的?资料显示,在美国,遇险驴友是否需要为救援行动埋单,要视驴友在哪个地方、什么时候遇险这些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意外发生在美国任何一个国家公园里面,救援行动则由政府来埋单。不过,如果求救者像上述这些驴友那样违反相关规定,比如擅闯保护区、明令禁止进入的未开发和未开放区的话,那么相关的救援费用则要由驴友们自行承担。在加拿大也是如此。2008年12月,加拿大卑诗省内陆费尼山谷发生雪崩事故,导致11名雪地摩托车爱好者被埋,其中6人死亡,为此加拿大皇家骑警、省警出动大量人力、装备救援和寻找,事后产生的费用除保险公司承担外,大多摊给了遇险者。因为在费尼山谷雪崩事件发生前,有关方面已通过广播、电视宣布了“暂时禁止在此处滑雪和驾驶雪地摩托车”的禁令,那些冒险者是明知有禁令而执意冒险,由此所产生的风险,只能由他们自己负担。
驴友,谁来监管?
面对驴友的违规行为,如果只是一救了之,那么驴友们就会继续越线,而政府将会陷入无止境的救援中,然后再无止境地用纳税人的钱为之埋单。这显然存在着严重的不合理性。有关专家认为,必须从法律、制度入手,尽快规范探险救援的责任认定与救援费用的分摊问题,而更重要的是,要尽快对驴友的活动进行界定,明确监管部门对其实施监管。
有关人士认为,近几年来驴友活动之所以事故频发,是因为它正处在自主化向商业化的过渡阶段。这种原本“AA制”的自发性活动,随着一些商业机构的介入,已经开始出现了商业目的。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一些户外俱乐部在组织户外探险活动时,对报名者的条件限制相当宽松,特别是双休日里的一些短线游活动,对报名者的身体状况、户外经历等基本没有特殊要求,可以说是“来者不拒”。为了凑齐足够多的人,一些并不适合户外探险的“菜鸟”级驴友也被允许参加一些难度较高的活动,这就大大增加了风险。
如何让驴友活动从目前的无序中走出来?由于一部分户外俱乐部组织的活动与旅游活动十分接近,有人建议对俱乐部实行类似于旅行社性质的管理。但是,俱乐部一旦变成旅行社,就必须交纳高额保证金,这对许多力量单薄的户外俱乐部显然不现实。而且,一些俱乐部也拒绝将自己划入“旅游圈子”,他们声称自己组织的是户外体育运动,不归旅游部门管理。但是,体育部门显然也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对其进行管理。
为此,有关专家建议,驴友无论属“旅”还是属“体”,都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主体,设置准入门槛和游戏规则,引导这些户外探险俱乐部走向规范化。比如,要求俱乐部备案,对领队进行培训和资质认定;提供标准合同格式文本,推荐俱乐部和驴友双方使用;推动适合户外探险游的特种保险出台;加强宣传风险防范意识;细化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合理合法的救助机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