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咸阳市物价局将在市政府会议室召开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届时将讨论居民用水阶梯水量标准、调整供水的价格标准等内容。市民对调整方案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传真或书面形式向市物价局反映。
相关各方23人将参加听证会
本次参与听证会共设23人,包括消费者11名、经营者3名(由市水务集团推荐)、听证项目利益相关方参加人3人(由市物价局委托市住建局推荐2名物业企业工作人员,市环保局推荐1名污水处理企业工作人员)、专家学者2名、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参加4人(市政府办、水利局、环保局、消费者协会各1名)。 在11名消费者中,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分别由市人大、市政协推荐。其他消费者经过在咸阳市城区范围内一个月的公开征集已经确定。 听证人包括:市物价局副局长王军社、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云涛、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科长张建辉。 阶梯水量以年为计量结算单位 此次听证方案要点包括三部分,确定居民用水阶梯水量标准、调整供水的价格标准、拟确定高层住宅二次加压费每立方米0.40元。 居民用水阶梯水量标准方面,拟确定第一阶梯每年150立方米,第二阶梯每年151-240立方米,第三阶梯每年241立方米及以上。阶梯水量以年为计量结算单位。 在供水价格标准方面,拟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为:第一阶梯每立方米3.40元;第二阶梯每立方米4.39元。第三阶梯每立方米7.34元。 在非居民用水价格方面,拟将工业用水价格并入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到每立方米5.70元。同时拟将特种行业用水价格调整到15元。 各级水价比例不低于1∶1.5∶3 咸阳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将以节约用水为目标,保障基本需求,促进公平分担。 阶梯水量按三级设置,第一级水量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要,按覆盖本区域内8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二级水量要求能够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按覆盖本区域内95%居民户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 根据不同阶梯的保障功能,第一和第二级将保持适当价差,第三级要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拉大价差,抑制不合理消费。原则上各级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 可通过传真或书面形式提建议 咸阳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听证会时间确定在2015年11月27日上午9:00,听证地点为咸阳市政府会议室。 “市民如果对供水价格调整方案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传真或书面形式向市物价局反映。地址为咸阳市物价局 (市政府大楼804室),邮政编码712000,或拨打联系电话33210296、33210293(传真)反映。”该工作人员说。 华商记者 汪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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