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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开学季,能够得到资助顺利走进大学校门,是贫困生们最大的心愿。昨日,省教育厅召开新学年全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会议。记者获悉,助学贷款政策有了新的变化。今年秋季开始,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20年。
政策变化
助学贷款期限延长至20年
省教育厅张新民总会计师介绍说,陕西落实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我省执行相关新政策,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有了相应的新变化。
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也就是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贴息。
同时,将助学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20年。之前,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分别为10年和14年,现在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还本宽限期内学生仅需支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此外,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高校要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救助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和变故、经济收入特别低的毕业借款学生。
确保入学
高校不得把贫困生拒之门外
据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生源地贷款从2007年以来,累计发放99.32万人次,金额59.05亿元,已成为解决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的主要形式。目前,我省已全面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方位的资助体系,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中职资助、高等教育阶段、研究生资助等。可以说,所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应助尽助”,实现了资助体系全覆盖。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6%的费用资助贫困学生,要利用官方网站、校内公示栏等发布宣传资助政策,告知学生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程序。学校应在报到处设立“绿色通道”,贫困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了解相关资助政策。对于“特困学生”,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并按照相关规定全程全部资助。若发现高校把任何一个贫困学生拒之门外,要对学校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新闻链接
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88.52%
本报讯(记者郭欣 李媛 实习生徐小霞) 昨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届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情况。2015年我省共有332899名高校毕业生,预计2016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将超36万人。我省将指导高校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数据库,加强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
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共有332899名毕业生。截至7月15日,全省高校毕业生已就业294698名,初次就业率为88.52%。总体来看西部地区仍然是我省毕业生就业的主阵地,企业是吸纳毕业生的主渠道。
去年下半年以来,全省累计为2015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信息70多万个;利用“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平台,组织网络招聘活动20余场。我省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等5个基层就业项目,计划招聘9102人,目前正在有序推进。努力推动大学生自主创业,继续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目前,有近500名毕业生在离校前实现自主创业,还有部分毕业生正在进行创业准备,带动2000多人就业。
同时,将加强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指导高校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数据库,完善就业困难毕业生的“一对一”帮扶机制。各高校协调相关单位,为就业困难毕业生提供实习见习岗位400多个。高度重视大学生征兵工作,2015年大学生入伍报名人数比上年增加近1万人。
下一步,将深入调研“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和未就业的主要原因,注重扶持未就业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预计2016年我省高校毕业生人数将超36万人,我省将提前谋划。
来源: 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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