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住建局不作为,任由怡水花园开放商糊弄老百姓草草收房!
本人在2013年5月在世纪大道李思路购买了“怡水花园”(陕西佳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期一套房屋,2015年7月1日-3日集中办理收房手续,但是截止到现在还成。
买房不易,相信大家都有同感,尤其是工薪阶层,但是面对房地产商的“专业糊弄”和政府部门的“睁只眼闭只眼”,实在是被动、委屈,这次,我就要出个头,看看会不会“枪打出头鸟”,看看这个法治社会推进的如何?
事情一一阐述如下:
1、2015年买房的时候,看到“怡水花园”的三期楼宇悬挂横幅标和世纪大道单立柱广告牌上一直的广告3800元一平米,谁知道成交5200元,我天真的问为什么,他们说楼顶你要不要?我说不要!
问题来了:
说你奸商不过吧?另外这工商局你怎么管的虚假广告?
2、2015年7月1日前去收房,告诉我,先把到售楼部、财务部、物业部等签字、交费,完毕了再验房,交钥匙。我问三书一表啥的有没有,说有,你签完字交完钱,把事情弄好了,手续给你。
问题来了:
1、“三书”一证一表(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啥都没有,你凭啥让我签字交钱收放,我问到底有没有,怡水花园工作人员答复全都有,收房了都给你,在房子里面呢;
2、我天真的跑到其他已经收放的业主房间,看到墙上只有一张“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同意用表(施工质量验收资料通用表)”,哦?好像有啊,仔细一看,没有一个住建局的公章,靠,这不是糊弄人么;
3、跑去售楼部问,工作人员告诉我,这就是你要的竣工验收表,我说这是假的,他们说这就是真的,我说的没用,有本事到法院告去,我们有律师专门干这个工作,不怕你告,有时间有功夫陪你告,至于房子你爱收不收;
4、我压着一肚子气,第二天跑到咸阳市住建局,在工作人员的带领和指导下,到达8楼吧,那个秘书科,将这个问题陈述一番,秘书科的人答复:没有竣工验收表是不对的,你不要收。哦?对着啊,你不对,我不收!问题来了,我不收我急啊,这会还租房住着,有房子不能住,我凭啥?
5、我又跑回开发商那,天真的说“你们这样是不对的”,结果,开发商称,你不是签协议了么,只要我们房盖好就你得收,我说啥协议,问题来了,2015年5月买房的时候,签订了购买协议(住建局统一格式),没过几天,售楼部打电话说需要再去补签个字,我说干啥,工作人员说不用看,这都是住建局统一格式、要求,你看也白看,都是这样的。
扯了吧,被糊弄了吧,现在打开一行一行看,全是开发商挖的坑,其中有:本人自愿放弃购房合同中关于法律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部分,意思就是我不对也是你自认的;小区天台、墙体等公共部分如果做广告啥的,决定权在开发商,不是业主委员会。等等,随后发协议原文上来。
6、后来在小区的业主收房群聊天确认,已经收房的业主,不光“竣工验收备案表”没有,什么“面积实测表”的都么有,大家有的急着住进去,有的不懂,有的觉得喊也是白喊,没人会管咱这破事,草草收房;至于没收房的业主,有喊叫的,有观望的,一会说要堵门、一会要拉横幅,不行了去住建局找局长,最后都不见音讯了。
O()︿︶)o 唉,天理何在?我啥都不干,真去打官司吗?我真的不收房,等上帝解救我?
本人愿为自己的以上言论负责。
请所有业主和未来业主支持我,声讨奸商、还我们消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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