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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修复工作现场
2011年8月至9月,咸阳市文保中心参与了由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承担的国家文物局重点援疆项目——新疆库木吐喇石窟寺壁画修复工作,圆满完成修复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
库木吐喇石窟寺位于新疆自治区库车县西30公里处的渭干河畔,始建于公元4世纪,废弃于公元11世纪,现存编号洞窟114个,是新疆境内仅次于克孜尔石窟的第二大石窟群。库木吐喇石窟体现了多种文化的相互交融,现存的数千平米壁画集龟兹、汉、回鹘风格于一体,是佛教石窟艺术中难得的珍品,1961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于历史上人为和自然灾害的破坏,特别是德、日、俄、英等国“探险者”的几次大规模疯狂劫掠,洞窟伤痕累累,壁画残损严重,国家文物局决定从2010年起用五年时间开展对库木吐喇石窟的修复保护工作,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具体承担这个项目。修复保护任务十分繁重,中国文研院考察了全国许多文博单位,最后决定邀请咸阳市文物保护中心参与库木吐喇石窟寺壁画修复工作,咸阳市文物旅游局领导对项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咸阳市文物保护中心立即选派六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远赴新疆。在时间紧,任务重、生活条件异常艰苦的情况下,加班加点,运用多种技法,出色地完成了库木吐喇石窟第二期的修复保护任务。受到了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的专家、新疆自治区文化厅的领导、新疆龟兹研究院的专家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近年来咸阳市文物保护中心的文物科技保护工作进展顺利,业务不断拓展。2008年,咸阳市文物保护中心获得了国家文物局颁发的陕西省首批可移动文物修复二级资质。并在省、市文物局的大力支持下,建立了“陶质彩绘文物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秦俑博物馆)——咸阳工作站”。依托基地工作站咸阳市文保中心重点实施永寿县新出土文物保护修复项目,中心库藏陶质文物的保护修复项目,并积极实施国家文物局批准唐墓壁画的保护项目,这次能够参与的国家文物局重点支持的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承担的新疆库木吐喇石窟壁画修复保护项目,咸阳市文物保护中心锻炼了队伍,提高了水平,为今后更好开展文物科技保护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文保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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