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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蒲晓旭 通讯员 王莉)发现有人放羊,4名男子便上前与放羊人搭话吸引其注意,又趁机将其打倒,大白天强行抢羊5只。9月25日,永寿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
今年2月15日上午,戚陈琪、王宗宗与“小李”(另案处理)及一个操外地口音的男子(另案处理)4人,乘坐由“小李”所驾黑色桑塔纳轿车,从乾县窜至永寿伺机作案。当4人行至永寿县仪井镇南曹德村老永店公路南十字路口处时,发现村民刘拉拉正放羊回家。坐在前排副驾驶的王宗宗便故意与其搭话,戚陈琪与操外地口音的男子则下车将刘拉拉打倒在地。这时,王宗宗下车,3人用随车携带的绳子将刘拉拉捆绑,并用毛巾堵住嘴。随后,4人将被害人的5只羊抓住,装入小车后备箱逃离现场。
事后,永寿县店头镇居民樊天海路过,发现被捆在路边的刘拉拉,将其松绑。经永寿县人民医院今年2月16日诊断,刘拉拉左手指骨骨折。而被抢5只羊价值4600元。
永寿县人民法院审后认为,戚陈琪、王宗宗的行为构成抢劫罪,2人利用机动车辆流窜作案,作案手段较为恶劣,危害较大,应从重处罚。且2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地位基本相当,可不分主、从犯。9月25日上午,永寿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戚陈琪、王宗宗有期徒刑6年4个月,并各处罚金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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