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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社区安装监控设备,本是一件好事。然而,咸阳市渭城区渭阳街道办天和苑小区的部分业主,却喜怒参半。小区居民李女士称,物业让业主平摊安装监控设备的费用,并称:“不缴费,就不卖电给业主。”而物业公司也叫苦连天,因拖欠安装公司的费用,他们或将面临起诉。
物业擅做主张安装监控设备
“天和物业公司要收取每户180元的安装费用。”天和苑小区居民李师傅表示,多数业主不是不愿交钱,而是物业公司在安装监控设备时,没有征得业主同意。
“物业不把业主当回事。凭什么他们要收多钱,我们就得交多钱。”居民李女士说,物业公司直接和安装监控设备的公司签合同,业主没有在场,更不了解其中的收费事项。
而更让李女士气愤的是,为能收到此费用,从2011年6月开始,一些没交安装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就断断续续地不给他们卖电。
“为能买到电,部分业主选了几位楼长,找到渭阳街道办事处。”李女士介绍,政府工作人员协调后,就给供电。可没过多久,物业又不卖电给未交安装费的业主。
“僵持不是办法,业主现在做出妥协,物业和业主各出一半费用。”李女士说,小区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为避免以后再出现这样的纠纷,业主代表已向渭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申请。
从2011年6月开始,为此事,渭阳街道办事处曾多次出面协调。
“每次协调完,没多久,双方又起争执。”昨日中午11时,渭阳街道办事处纪检书记窦营表示。
管理费低无力承担费用
“不是没有通知业主。在安装监控设备一个月前,就在小区内张贴多张通知。”昨日上午10时,天和物业公司经理吴普学拿出之前张贴的通知,其落款时间为2011年5月2日。
通知内容中写到:“经摸底了解,多数业主均提议要求安装固定目标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所需设备及所需材料等款项由全体业主平均承担,预算每户须交费180元整。”
“2011年3月29日,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给辖区派出所印发文件,表示为强化居民小区治安管理,从3月22日至6月底,全区范围内,所有住宅小区出入口、主要交叉口要安装固定目标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吴普学介绍,物业公司也接到有关通知,就着手给小区安装监控设备。
吴普学说,天和苑小区一直没有业主委员会。小区共10栋居民楼,共有350多户。挨家挨户征得每个业主同意,不太现实。
“用限电的方式,实在是无奈之举。”吴普学说,目前,已恢复给业主供电。而截至昨日中午12时,只有一百多户业主交了安装费。
“每平方收取3毛钱的物业费。一个月,物业公司收入1万元左右。”吴普学无奈地摇了摇头,公司除了他能拿到900多元,其他11名员工,每月650元的工资。加上缴纳残疾人基金、教育基金等其他维修费用,物业根本没钱承担安装费。
目前,因拖欠安装费用,物业公司可能面临安装监控设备的陕西智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这一说法,得到陕西智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王卫鹏的证实。
应征得一半业主同意
“物业管理中包括安全管理。安装监控设备是便于物业管理。”陕西秦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锋表示,从这个角度,安装费应由物业公司承担。
然而,该物业公司每平方收取0.3元物业费,在咸阳属比较低的收费标准。若物业公司无力承担,可向住建部门申请,提高物业收费标准。
李志锋说,“物业公司在安装监控设备时,应征得50%业主的同意。如是物业公司单方决定,此种行为确实不妥。”
同时,物业公司与电子公司签订合同时,也应经过业主同意。
“当然,安装监控设备也是为业主服务。若不提高物业收费标准,业主有义务承担部分安装监控设备的费用。”李志锋表示,业主如对物业公司出具的报价表存在质疑,可请相关审计部门介入,核算成本。
针对天和物业公司称,接到公安部门通知,要安装监控设备。李志锋表示,公安部门的要求只是维护社会稳定、便于治安管理的措施,不具强制性。居民小区安装监控设备应采取自愿原则。
本报记者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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