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区渭滨街道办某社区租赁的建在代征路上的违法建筑
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中队租赁的违法建筑
政府以企业名义代征农民土地用于市政道路拓宽建设,本是件好事。可在咸阳市秦都区渭滨街道办的咸阳市西环线,由咸阳市人民政府为拓宽该路段而由企业代征的市政道路上,却建起了三层小洋楼,该建筑到底是合法还是违法?有没有手续?咸阳市综合执法局以及被共青团中央评委青年标兵的咸阳市规划中队有关领导可否看到?
现场看到:该办公楼日前由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中队和秦都区渭滨街道办某社区两个行政单位当做办公楼租用。那么建在政府代征路上的永久性建筑合法吗?其背后的收益由咸阳市人民政府收取还是“某些人”就地分赃呢?政府已经付过费用的代征地!渭滨街道办为什么还要在从财政支出给违法受益者呢?这中间是否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望有关部门能彻查违规建筑的幕后受益人!
据了解,该违法建筑是渭滨街道办东南坊村主任刘准及副主任刘艳会等人合资建设的!可不知道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为什么没有看见呢?望岳亮书记 卫华市长能给与关注,谢谢
反映人:渭滨街道办东南坊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