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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女孩被母亲殴打不敢回家 警方希望爱心家庭能暂时寄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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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8 12: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信息小喇叭 于 15-5-18 12:12 编辑

    9岁女孩被母亲殴打不敢回家 警方希望爱心家庭能暂时寄养

   9岁的孩子本该是和父母一起享受快乐童年的时候,但咸阳的小女孩月月(化名)提起回家,却会哇哇大哭,因为怕妈妈打她。现在,月月只能住在民警家里,因月月的母亲的身体、精神状况不适合照顾孩子,警方希望能有爱心家庭暂时寄养这个孩子。

  有人打孩子 邻居看不下去报警
    5月6日上午,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文林路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咸阳市渭城区毕塬路马家堡村一女子不断殴打孩子。接到报警,民警赶到现场,但只见到小女孩一个人,打人女子并没有见到。
  “报警的是住在隔壁的一个市民,女孩被打得一阵阵哭,实在看不下才报警。”文林路派出所一处警民警说,“女孩被打得满脸是伤痕,脸皮上的肉都翻了出来,身上也有伤。”
  被打的女孩名叫月月,今年9岁,上小学4年级,其母亲张女士今年34岁,在附近一家饭店打工,两人租住在此,而且刚住了2天。民警在女孩租住房屋附近一家饭店找到了张女士,但对民警的到来,张女士突然一下子爆发了,见了民警就骂。随后,女孩和其母亲被民警带回派出所,但到派出所后,女子仍然骂不绝口,“在派出所骂了7个小时,才停息,而且骂得都是不着边的事,还将一名民警的胳膊抓伤。”
  女子平息后,民警才得知一些基本情况,原来,孩子在家没写家庭作业,张女士一气之下将孩子的课本、作业本全部撕烂,孩子不敢去上课,怕老师说,便遭到一顿毒打。
  “这女的没有其他亲人,结婚离婚已经好几次,孩子是未婚生育的。有了孩子后,生活比较困难,而且自己还染上了病,情绪波动很大。”民警说。对于张女士的遭遇,民警很同情,但孩子害怕挨打不愿回家,而且张女士的状况不适合带孩子,商量后,孩子暂时由文林路派出所民警张鹏奇代养,派出所民警还为张女士筹集了1500元,让她回去先看病。

    女孩睡觉经常惊醒 喊“不要打我”
    6日下午,张鹏奇便带着月月做了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还好月月身体健康,但9岁的孩子体重仅仅42斤,可以说是骨瘦如柴,晚上张鹏奇的爱人给月月洗了澡,月月的状况,让夫妻俩都有些心疼,“孩子腿上、背上都有伤,连内裤都没有。孩子饭量很小,已经10天没有大便了。”
    月月比较内向,话不多,在张鹏奇家生活几天后,渐渐活泼起来,张鹏奇夫妇才从月月口中知道一些情况,月月在家长期被母亲打骂。晚上月月便和张鹏奇的爱人住在一起,“孩子每天晚上睡觉都会做恶梦,哭着喊,‘不要打我’。”张鹏奇说,“孩子挺懂事的,她妈妈不在的时候,经常自己一个人下面条吃,自己洗衣服,有时候一天就只吃一顿饭。”
    从月月老师那里,张鹏奇了解到,月月转校已经4次,刚来学校时,3个月没说过一句话,2014年的时候,月月因回家没有钥匙,进不了门,曾凌晨12点多一个人走在大街上,被民警送了回来。母亲节那天,张鹏奇试探着问了月月,“想妈妈不,想不想回家?”月月说,想妈妈,但是不想回家,怕挨打,怕吃不饱饭。
    5月11日,放学后的月月在文林路派出所玩耍,和民警的几日相处,月月蹦蹦跳跳,没有一点陌生感,但脸上的疤痕清晰可见。如果张鹏奇在忙,月月便坐在宿舍内看动画片,再和张鹏奇下班回家。但一问起想不想回家这个问题时,月月便哇哇大哭,也没人愿意再问月月这个问题。

    民警希望有爱心的家庭能寄养孩子
    月月的母亲自上次离开派出所后,再没来找过,但曾说过,要带着月月去找前夫要钱,这让民警更不敢把孩子交给母亲。  
    “月月母亲也是一个非常可怜的人,因为她长期生活、婚姻的不幸,对她精神方面刺激很大,再加上感染疾病及物质条件非常差,没有足够的能力抚养这个孩子。所以她可能错误的把对孩子的爱,变成一种可能发泄的方式,她一方面是爱孩子,另外一方面把所有的不幸又归结于这个孩子,然后可能在她不如意不顺心的时候,就会打骂孩子。” 张鹏奇说。
    虽然月月暂时由民警代养,但这不是长久之计。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文林路派出所副所长薛军峰说,“对于这个小孩来说,最理想的就是送回她家,但是由于她母亲现在身体、精神状态,无法保证这个孩子的正常生活。我们也联系过民政部门,但如果送到救助站、福利院等单位,孩子生活没什么问题,但教育就耽误了,所以最好是暂时寄养在有爱心的家庭里。对孩子以后的生活问题,后续的事情还很多,目前正在和相关部门在协商中。”
    陕西立刚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玮平表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发现严重虐待案件后,必要时可以提起诉讼,撤销施虐监护人的监护权。当家庭不能满足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权利时,国家职能部门可以出面做孩子的监护人,及时站出来提起诉讼,并给这些受伤的孩子提供一个安全的生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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