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交流

所属分类: 论坛 市民交流

本版主题: 46177

今日更新: 0

投诉爆料、建言献策、城市建设、交通发展、经济文化、求助互助、咸阳论坛。
发布新主题

咸阳男子下班后骑车摔伤 社保热线:不能算工伤

2 / 7518
     

该用户从未签到

540

主题

189

回帖

1417

积分

五级

积分
1417
QQ
发表于 2015-4-15 09: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综合编辑 于 15-4-15 14:18 编辑

   下班途中骑车摔倒骨折算工伤吗?

    社保热线:非交通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

    4月13日网友“希望有人能帮助我”反映了“下班途中骑车摔倒骨折算工伤吗,公司要承担责任吗?”的问题。网友称,我是咸阳市永寿县人,我在一家外资企业上班,于2014年11月8日下班途中正常行驶,绿灯遇到学生横穿马路,刹车不慎,摔倒至骨折,至今还不能上班。

    自己花费大约4万,公司只缴纳了工伤保险,而且不能认定为工伤。在家休养大半年,公司没有给任何补偿。和公司交涉的时候,只答应给我5000元,而且我只要拿了这钱,就和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公司说以后可能不要我去上班。

    我该怎么办,该不该拿这5000块钱?怎么说都是下班途中出的事故,公司不能承担什么责任吗?

    4月13日,民生热线记者拨打社保及农民工维权热线了解到,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因此,“下班途中骑车摔倒骨折”不能认定为工伤。


     

该用户从未签到

318

主题

141

回帖

745

积分

四级

积分
745
QQ
发表于 2015-4-15 14: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得有个新闻就是下班途中出事了算工伤啊 怎么到咸阳就不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6

主题

122

回帖

371

积分

三级

积分
371
发表于 2015-4-15 17:5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2014年9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达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认定工伤。
该会员没有填写今日想说内容.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