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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多建校工程款镇政府拖欠十余年难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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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6 08:4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十几年前,武功县大庄镇孟先生带领一工程队,承建了武功县大庄镇政府管辖的大庄中学教学楼及其附属工程,工程结束至今,还有5万多元工程款一直没有支付。孟先生为此找过多个部门,一直没有结果。

签付款协议镇政府却未履约

孟先生是武功县大庄镇孟王村村民,1995年,他所在的工程队承建武功县大庄镇政府管辖的大庄中学,为中学建设两栋两层高的教学楼和一些附属工程。经过三年的建设,1998年,工程全部竣工,武功县大庄镇人民政府对工程进行结算后,双方签订了付款协议。

3月4日,在武功县大庄镇孟先生家里,他出示了一封结算付款协议,签署日期为1998年9月24日,落款盖有大庄镇政府的公章。结算单上注明了工程款的利率,并规定,在1999年10月1日之前,将所有欠款付清。但镇政府未能履约,在规定期限内仍欠款6万余元。

法院调解 只追回1万余元

孟先生多次找镇政府相关部门讨要工程款,但效果不大。“政府部门领导不停换,工程款一推再推,实在没办法。我就起诉到了法院。”2001年,孟先生将大庄镇人民政府起诉,要求归还工程款及利息。

2001年4月18日,武功县人民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并下达了民事调解书。孟先生出示的调解书显示,大庄镇人民政府当时辩称,所欠工程款属实,但由于资金困难,请求原告减免利息。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大庄镇人民政府分别于2001年7月、12月,2002年7月将所欠工程款还清,协议里并未提到利息。

调解书下达后,2001年8月至2003年2月,大庄镇人民政府共支付工程款1万余元,剩余的5万余元再未支付。一晃十几年过去,政府领导换了好几届,但工程款却没有任何着落。

孟先生根据当时协议里的利率,核算了利息,截至2014年8月底,5万余元工程款共产生利息11万多,本息合计共17万。

政府资金紧张正在协调

3月4日,武功县大庄镇人民政府分管教育的党委副书记马联库表示,的确有这笔欠款,是以前遗留下来的问题,镇上资金比较紧张,目前正在给协调。

马联库称,当时建设教学楼是在“普九教育”期间,学校还归镇政府管,建楼合同也是镇政府签的。2007年以后,教育系统开始划分学区,和镇政府单独分开,学校直接由县教育局管理。2009年,陕西省开始清理“普九教育”工程欠款,将款项下拨给各个县教育局,按理说,这笔钱应该由县教育局支付。而且当事人计算的利息很高,我们曾和他协商过,想每年还一点,慢慢还清,但对方担心时间久,领导更换又拿不到钱,要一次还清。

大庄镇财政局一名工作人员也称,清理“普九教育”工程欠款期间,孟先生的欠款已经上报教育系统,但不知为何,一直未能支付。

随后,华商报记者来到武功县教育局,办公室一名负责人称,当时建校合同是由镇政府签订,而且法院也进行了裁定,应该由镇政府支付欠款。对于拨付款项一说,该工作人员称,2009年,清理欠款时,没有孟先生这笔钱,省上没有批下来,他们也无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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