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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早恋偷“禁果”
分手后女生怀孕男生“奉子成婚”
谁料DNA鉴定孩子非亲生,当“爹”的直喊冤
生活是最好的编剧,再“狗血”的剧情,它也能编得出来。
有对小情侣读高中的时候“早恋”,毕业后分手。
没过多久,女生称已经怀上了男方的孩子,要求对方“负责”。
可是,当孩子生下来后,男方却发现,孩子长得一点也不像他,经DNA鉴定,果然非亲生。
男方随即告到临海法院,要求女方赔偿精神抚慰金。
分手后“前女友”怀孕了
高中生情侣“奉子成婚”
那些年,郑明(化名)和杨玲(化名)还是高中时的同学,只是他们的关系没有《那些年》里那么单纯。
相处不久,他们就确立了恋爱关系,期间品尝了“禁果”。
2009年上半年,临近毕业,他们却闹起了别扭,互不相让,导致关系破裂。
毕业后,郑明没有继续读大学,而是去参加了工作。
几个月后,他接到了杨玲的电话。
杨玲称自己在医院里待产,孩子是郑明的,要求郑明以父亲的身份来医院办手续。
郑明虽然有些意外,但还是跑到医院,肩负起了一个“父亲”的责任。
孩子出生后,他们在父母的催促下办了结婚酒席。当时因为未满登记年龄,两人在2011年才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
DNA鉴定非亲生
男子索要赔偿
虽然有了孩子,但结婚之后,这对小夫妻因性格不合,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
之后,两人开始分居生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同时,孩子一天天长大,不少亲戚朋友都私下议论,孩子长得跟郑明一点都不像。
这些话也传到了郑明的耳朵里,他不由得开始了怀疑,也多次质问杨玲。可杨玲却一口咬定,孩子是郑明亲生的。
2014年10月,郑明提出了离婚诉讼,并且申请了DNA亲子鉴定,杨玲同意了。
经司法鉴定所鉴定,排除孩子与郑明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
对于这样的结果,杨玲表示自已也没想到。
她称,在与郑明分手之后,曾有一次“借酒浇愁”,与人发生过性行为。
可她一直以为孩子是郑明的,并没有故意欺骗郑明的意思。
郑明表示,当初自己是为了孩子才结婚,在孩子身上花费了不少钱,现在知道真相让他倍感痛苦。
在庭审中,他增加了两项诉讼请求:一是要求判令杨玲返还婚后各项费用7万余元,二是要求杨玲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
法院: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对于郑明的诉讼请求,杨玲表示,自己同意离婚,但她自己也不明真相。
代理律师认为,孩子非婚姻存续期间所生,不存在“有配偶与他人同居”之情形,郑明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依据。
孩子平时都是杨玲的父母在带,各项费用也是其父母出的,郑明要求返还的各项费用没有道理。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孩子系原、被告婚前所生且非原告亲生子,虽然《婚姻法》规定了夫妻互负忠实义务,但该义务主要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
尽管被告婚前性行为,客观上造成了原告利益的损害和精神上的痛苦,但由于发生在结婚前,不属于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范围;其次,婚前性行为也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四种法定情形之一,因此,对原告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法院经过审理,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酌定由被告杨玲返还原告郑明抚养费用共计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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