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法治思维和改革创新精神全力加快“五个秦都”建设步伐,通过真实直观的影像充分展现“五个秦都”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幸福的人、幸福的事,展示“五个秦都”建设的新成就、新形象、新业绩。区委宣传部决定举办第三届“五个秦都”建设系列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围绕“五个秦都”建设这一主题,开展“幸福家庭”、“五型社区”、“最美秦都人”、“随手拍”、“走一线”等摄影活动,运用摄影艺术丰富的形式和语言,通过镜头充分展现秦都群众幸福美好的家庭生活,社会文明和谐的喜人气象。 二、 活动时间 1、作品征集时间:2015年1月1日—10月15日 2、专家评审时间:2015年11月5日-11月10日 3、颁奖及展览时间:2015年12月15日—12 月20日 获奖作品将和部分特邀作品将在秦都区政府广场、人民广场、各镇办巡回进行展示。 三、参赛方式 四、参赛规则 (一)参赛对象 全国、陕西省、咸阳市、各县区、秦都辖区等社会各界的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提交作品参赛。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规格。参赛作品数量不限,独幅和组照、彩色或黑白均可。 2、报送电子版作品。JPG格式,图像清晰,长边不小于1000像素,并另建Word文档写明作者姓名、作品题目、表达的主题内容(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 3、照片仅可做适当剪裁,适度对白平衡、色阶、对比度、色彩饱和度、锐度进行调整,不得做任何改变拍摄原貌的合成、添加等特效技术处理。 4、所有参赛作品,主办单位(秦都区委宣传部、咸阳市摄影家协会、秦都区摄影家协会)有权用于非营利性画册、举办公益展览以及在相应的公益宣传活动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如发现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市摄影家协会、秦都宣传部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收回已获得的奖励和荣誉,并在相关媒体网站上予以通报。 5、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纠纷等,由报送作品者负责。 (三)评审方式 1、由秦都区委宣传部、市摄影家协会邀请5位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入选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2、专家评审最终评选出获奖作品(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20名;入选奖30名。)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奖金1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4名: 奖现金8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6名: 奖现金5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30名:奖现金200元 参与奖50名:奖品50元 六、其他事项 1、希望广大影友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本次摄影大赛活动,广泛宣传,踊跃参与,多层次,多角度的展现在“五个秦都”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幸福的人、幸福的事。每位参赛作品最少5幅。 2、本次大赛参赛名额不限,不收费、不退稿。 3、凡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大赛相关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