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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女友不愿当“后妈”汉中男子贴告示想把儿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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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4 15: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有个小孩,是未婚生子……现在想将这个小孩送人。”12月2日,有微博报料称,汉中一男子在电线杆上贴告示,欲将自己和前女友未婚生的小孩送人,并留下联系电话。汉中警方表示,正在调查了解此事。

  网友微博

  “不知道会不会是贩卖小孩”

  2日上午,网友@凡人非庸人发微博:今天朋友在QQ群里发的,在汉中街上发现的,不知道会不会是贩卖小孩,请相关部门甄别。微博所附的照片显示,在电线杆上贴了张告示:本人有个小孩,是未婚生子,他妈妈走了,现在我找了新的女朋友,这个女朋友不喜欢这个小孩,我现在想将这个小孩送人。告示称,有意者可与他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上自称姓李的男子,小李说:“娃不在我跟前,在一个朋友家寄养,只有一张照片可以看。”

  自述苦衷

  “女友不想嫁过来就当妈”

  昨日,在南郑县大河坎镇桥南广场,小李说出了自己的苦衷。

  南郑小伙小李今年24岁,是90后,和前女友恋爱多年,2012年,女友产下一个男婴。出生后不久,当年3月,女友将儿子留给房东后,便不辞而别。期间回来过一次后,跟他提出分手,将孩子留给他抚养,“我一个人要工作,没办法照顾儿子,就委托一个朋友抚养,每个月给1000多元。”

  小李拿着他和儿子的合影说,现在孩子已经两岁,身体也很健康。照片上,孩子端坐在爸爸怀里,眼角含泪,惹人怜爱,“这是去年照的,看起来有些不高兴,现在已经到处跑了。”

  小李说,和前女友分手后,他谈了一个新女朋友,马上准备结婚,女友得知自己有个小孩后,坚决不同意,“女友不想嫁过来就当妈,我也是没办法。”小李叹气说,上周六,他在几处电线杆上贴了告示,留下电话,希望有好心人收养.

  送养收费

  称已经有人出价8万元

  “仅星期二(12月2日)一天,就有几十个人跟我见面,想收养这个小孩,一对没有生育能力的夫妇直接给我跪下,希望能收养。”小李说,希望收养小孩的人家必须是诚心收养,家庭环境一定要好,“一定要真心收养,钱不是问题,只要给一点抚养费就行了,不能是帮人领养,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希望他将来过得好。”小李透露,已经有人出价8万元,希望收养。

  因为当时未婚生子,孩子出生证明、户口都没有,小李说,他已经到民政和公安部门咨询过了,可以办理。

  民政部门

  送养的孩子必须是亲生

  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东认为,小李的行为已经违法,《收养法》有明确规定: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三类情况方可被收养,同时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名为收养,实则是抛弃子女。”李小东说,以营利为目的的收养,有拐卖儿童的嫌疑,公安机关可根据《收养法》和《治安管理法》对其采取训诫等相关处罚,有效杜绝违法行为的产生。

  记者从汉中市民政局了解到,一般来说,送养人没有抚养能力,加上收养人达到收养条件,且孩子必须是送养人亲生。只有达到这些条件,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才可以送养。

  目前,汉中警方也已注意到“送小孩”微博,正在了解调查此事。(来源:华商报)

今天当了回超市大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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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11:2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这新闻太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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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8 09: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空间转移 发表于 2014-12-6 11:28
嘿嘿,这新闻太扯了

那是孩子的父母太扯了
今天当了回超市大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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