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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无禁止即可为 法无授权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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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09:3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无禁止即可为 法无授权不可为
晏扬
       有这样两条新闻,对照阅读别有一番滋味。一条是,新华网刊发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文,其中提到要进一步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对目前仍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公布清单,清单以外一律不得设立审批事项。李克强总理强调,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另一条是,南京市湖西街众多商铺过年时贴的春联,突然被当地城管铲掉,引起商户不满。城管部门表示,正月十五之后,年就算过完了,除非经过审批,否则不允许继续张贴春联。
国务院不断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目的在于约束权力,减少行政干预,防止权力滥用,保证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即“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约束权力的过程也是保障权利、赋权于民的过程,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让公民和市场主体更自由,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民众的创造力,即“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是改革的大方向,也是时代发展的潮流,谁都不能逆潮流而动,尤其是政府部门和官员,不可抱着权力恋恋不舍,更不能在法律之外自我赋权,进行权力扩张。
以此审视南京市城管铲春联行动,其不正当、不合法、不合理显而易见。一方面,从城管的角度看,禁止商户正月十五之后贴春联,有法律依据吗?没有。没有法律依据,即意味着城管铲春联没有获得法律授权,没有法律授权就不可为,强行为之就是违法。同时,没有哪部法律规定老百姓贴春联还要经过政府部门审批,所谓“除非经过审批”属于滥设行政许可,或者说是城管部门自我权力扩张,同样不合法。
另一方面,从商户的角度看,贴春联是长期形成的民俗习惯,法律上不可能禁止老百姓贴春联,也不可能规定贴多久。既然“法无禁止”,老百姓就有贴与不贴以及贴多久的自由,哪怕有人不是在正月,而是在平常时候贴春联,只要他愿意,政府部门也无权干涉。在我国很多地方,铲别人家春联是很犯忌的事情,南京市城管有没有顾及这个问题?有没有想过自己的行为简单粗暴?
有必要进一步给铲春联的城管讲讲“法无授权不可为”。铲春联据说是为了美化市容,即在城管部门看来,老百姓贴春联影响了市容。春联装点了节日气氛,老百姓觉得很喜庆,城管部门却厌恶之,那么请问:城市到底是谁的?美化市容究竟为了谁?“权力美学”为何总是一副高高在上、永远正确的样子?
退一步讲,即使春联影响了市容,即使城管部门初衷良好,可关键问题是,法律没有授权你这样做,你就没有权力铲春联。政府部门做事,初衷良好就可以突破法律界线吗?目的正当就可以为所欲为吗?当然不是。政府部门做事首先得合法,得有法律授权,法律没有赋予你做某件事的权力,初衷再良好、目的再正确也不能做——这就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本质含义,也是依法行政的本质含义,更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对于这个事你如何看?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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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6 10: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实在是看不懂,原谅我搞不懂这些{:soso_e127:}{:soso_e127:}{:soso_e127:}
今天当了回超市大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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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6 12: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老百姓来说就是法律没有涉及到的就是可以做的,以前我们总认为法律没规定的是不能做的,李总理说了现在可以了,对执法者来说没有法律依据的即使是合情合理的也不能做,必须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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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8 11:0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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