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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近8成人今起不再缴个税 月入5千少缴280
新个税法今起正式执行,个税体制改革向低税负时代迈进。个税免征额的提高,纳税人总体比例降低,工薪阶层受影响最大。全省近200万人将免缴个税
记者昨日从省地税局获悉,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之后,据初步测算,我省个人所得税纳税面将由31.4%下降到7.5%,纳税人数由246万人降到58.75万人,将有187.25万人免缴个税。而据有关专家测算,根据陕西省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西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的推算,个税起征点调高为3500元后,西安将约有六成以上的城镇职工免缴个税。而对于仍处缴税范畴的工薪阶层而言,大家的个税负担将得到从几十元到几百元的不同程度减轻。
起征点从扣除三险一金后算较之前数据相比,月收入5000元的市民个税少缴纳多少呢?据测算,以月收入是5000元为例计算,按原先个税征收标准,(5000-2000)×15%-125=325元;如按9月1日开始执行标准算则为,(5000-3500)×10%-105=45元。新旧相对比,新个税方案可使月收入在5000元水平的个人少缴280元个税。
据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起征点3500元”并非指月工资收入总额,而是指三险一金减除后的所得数据。而按照从9月1日起执行的税率,应纳税收入在8000~12500元之间的纳税人省钱最多,最多可节省480元。再向上延伸,个税增减的临界点为38600元——月收入高于此标准的“高薪阶层”,将较新政前缴税更多。8月工资9月发可执行新标准
8月份的工资,甚至之前的工资直到9月份才发,这一块收入是否能享受新个税标准呢?根据政策解读,个税缴纳以员工实际取得工资时间为分割点——也就是说,只要是9月1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个税扣减一律按照新的标准。“‘实际取得’是指员工实际收到单位支付的应税工资,单位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并于次月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申报。”西安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此作了详细解释,并举例说明:王女士若在9月20日实际取得所在公司发放的工资55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公司应在发放工资的同时代扣个人所得税税款,并在10月申报期进行个税申报。按照新标准计税,王女士减除3500元后,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10%和105,所以她的应纳税款为95元。
年终奖按月均收入计税对于部分次年年中或下半年才获发放上年度年终奖的市民而言,年终一次性奖金若于今年9月1日后发放,则也将按新标准计税。如果该市民当月工资多于3500元,薪金和年终奖分别按新标准计税;当月工资少于3500元,年终奖补足差额部分后再找税率。但这种计算方式一年只允许采用一次,其他的季度奖等奖金都须并入当月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也计税>>>>税务总局:年终奖分摊到12个月征收个税
个体户个税以9月份为界分段算省地税局所得税处的工作人员介绍,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税费在2011年度分段计算。即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对应原税率计算前8个月的应纳税额,之后对应新税率计算后四个月的纳税额,将两段相加就是2011年应缴纳的税款。
举例:韩女士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5000元,前8个月应纳税额为(45000×30%-4250)×8/12=6166.67元,后4个月应纳税额为(45000×20%-3750)×4/12=1750元,2011年应纳税为6166.67+1750=7916.67元。三万册新个税法手册
免费发给市民据了解,新个人所得税法颁布后,我省税务部门已在全省范围面对面对7000户大、中型企业扣缴义务人进行新税法政策的宣传和代扣代缴软件的免费升级辅导培训。
同时,还通过各种方式免费向纳税人发放3万册新法宣传手册,并设立专栏以便纳税人及时了解个人税收政策。 记者 刘宁专家解读
单位发的过节费也要缴个税近一段时间,伴随着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步伐,与个税相关的话题频频受到社会关注,税务部门也加大了对个税法的宣传。那么,针对社会保险费与公积金、过节费、福利费等这些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项目究竟如何计征个税,相关专家8月31日进行了讲解与点评。
第一种:社会保险费与公积金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均属于社会保险费的范畴,那么社会保险费与公积金是否也属于纳税范围?究竟该怎样计征个税呢?
按照我国现行税法,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先扣除按照国家和省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后的余额,依法计算缴纳个税。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指出,社会保险费在世界上其他国家以不同形式征收,有些国家直接征收社会保障税,我国的社会保险费是国家强制缴纳的,又与每个人的关系极其密切,所以采取了这样的措施。
第二种:过节费中国企业福利制度的特点是有人情味,逢年过节会发一点所谓的过节费,那么单位发的过节费在不在个人所得税征缴范围内呢?
过节费是单位向雇员经常发放的项目,这部分收入究竟该如何计征个税呢?针对过节费该如何计征个税这一问题,根据我国的现行税法,过节费应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全额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税。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介绍,过节费是由于受雇而获得的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该计入个税税基。第三种:福利费
根据我国的个税法,福利费属于免纳个税的范畴,那么究竟哪些费用属于免税的福利费呢?根据个税法实施条例,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在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此外,相关规定还指出,超过国家规定比例或基数提留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
全国6000万人不再缴个税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今日正式实施,根据财政部此前的介绍,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将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也就是说有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税。
相关专家表示,对纳税人而言,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的提高意味着普遍的降税,税率结构等的调整意味着部分的降税,新个税法实施能起到有效降低税负的目的,而受益群体除了较低收入群体外,还包括中等收入群体。“目前,我国月工资收入在7500元以下的纳税人占整个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达到90%以上,新个税法实施后,无疑意味着绝大多数纳税人的税负比以前降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教授高萍说。
月薪低于3500元不涉及个税修改后的个税法将现行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即起征点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这意味着月工资、薪金所得在3500元以下的群体将不涉及个税。
此外,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还将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缩减为7级,并将其中第1级税率由5%降到了3%。为方便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办税,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至15日内,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一致。
此外,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还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税税率表及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的个税税率表进行了修改,以支持这类纳税人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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