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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单位给员工发月饼以及其他礼品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事激起了千层浪。“月饼税”成为热门话题。昨日走访了解到,多数咸阳市民觉得征收“月饼税”对自己没有影响,但是不合情理。
对工薪阶层影响不大
昨日上午,采访了解到,大部分市民觉得如果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月饼税征收与否对自己影响不大。
“单位发放的月饼等属于普通消费品,不应该像其他高额福利一样,征收个税,而应该设置一定数额之内可以免税。”市民孙先生说,虽然没有影响到自己,但是在传统节日单位发放小额的礼品应该免税才合理。
“对于部分单位每年都有各种‘福利’,有相关税收政策进行规范
也是很好。”家住文汇西路的市民罗先生说,再说新的起征点调整到3500元,毕竟和一般普通的工薪阶层关系不大,在个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之内,只有3%的税率,100元的月饼也只扣除3元。
也有部分市民担心,因为现在市场上的月饼包装得华而不实,高价位基点缴税让人接受不了。
据悉,根据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如果企业在8月31日以后给职工发放的“月饼+工资”价值总额在减去“三险一金”之后不到3500元,将被免除“月饼税”。
根据咸阳市地方税务局统计,新税法实施后,咸阳要缴个税的纳税人从60多万下降至约10万人,将约有50万人不再缴纳个税。由此推算,也就是说对于大多数普通企业职工而言,中秋月饼无需缴税。
月饼税合法却不合情
据了解,“月饼税”其实早就已经开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现在在征税时已扣除了一定的免征额,所以单位给员工再发福利还是应承担纳税义务。”律师苏刚介绍,但是依照中国的传统文化,“月饼税”合法似乎有些不合情。
“从去年开始,个税的持续升温,人们对个人所得税尤为关注,使得月饼税成为热点。”苏刚说,目前税法明确表明,员工福利都应该纳入所得去征税,但是发的月饼折成钱去征税,很多人不能理解。
苏刚说,有些国家对礼品征税有相应的额度,但是我们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如果从更加人性化的角度来考虑,立法机关还是应该考虑该不该去参照外国的税法实施。
本报记者肖伟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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