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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抓住她的头发,用拳乱打,她一直硬忍着。“为给女儿治病,把家里钱都花了,她怎么还这样对我?”她说,当时她实在忍不住了,就掐住了女儿脖子…… 昨日,这位在前夫眼中对女儿“尽职尽责”的母亲,被法院一审判处10年刑期。
王玲,现年50岁,家住咸阳市秦都区泉北四巷。1992年,王玲离婚,并与时年8岁的女儿小雨生活在一起。直到小雨15岁时,她才再婚。
然而家庭的平静,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打破。2008年,在西安读研的小雨(时年24),因诊断出患有红斑狼疮被迫休学,此后就一直在家养病。
为给女儿治病,王玲花光了家中的所有积蓄,并将家中一套住房卖掉。
但王玲的付出并未获得回报。因为生病,小雨的性格变得暴躁和抑郁,甚至曾经割腕自杀。此外,小雨还时常就母亲再婚的事对其殴打辱骂。
日子就在纷争中一天天过去,直到去年9月24日,悲剧发生。
当日上午10时许,王玲到现任丈夫处取衣服,回到家中的她再次遭到小雨的辱骂。考虑到女儿心理压力大,王玲还是一如既往地硬忍着。
然而,当日下午5时许,二人再次发生争吵,小雨开始用手抓住王玲的头发,用脚踢王玲,并用拳头在母亲头部和脸部乱打。
起初,王玲不断求饶,但随着女儿下手越来越重,她实在受不了了。“我把家里所有的钱都花给你看病,我是你妈,你怎么能这样对我?”气急中,忍无可忍的王玲突然用双手掐住小雨的脖子,将她推到墙角,一直没松手。不知过了多久,见女儿脸颊发红,舌头伸出来,王玲才丢手,小雨随即顺着墙角滑了下去。
当晚,王玲将小雨移至床上,并为其换好衣服。
当后来被问到为何没有及时报案时,王玲供述,她觉得如果当时报案了,女儿的后事就无人料理了。
次日一早,在将小雨西安学校宿舍的东西拿回,并给小雨买好衣服后,王玲在亲属的帮助下向警方投案。
经过咸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小雨系被人扼、压颈部机械性窒息死亡。
王玲后来说,之所以要给女儿买衣服,是想着能让女儿穿着新衣服走。
据她介绍,自己当时并未想着将小雨掐死。小雨生病后,脾气变得很暴躁,平时因为一点小事就打骂自己。此外,小雨反对王玲与现任丈夫生活在一起。为此,王玲特意和女儿搬进了咸阳市泉北4巷一起生活。而因为小雨反对的缘故,王玲的现任丈夫也基本没去过那里(以上根据秦都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及王玲供述)。
去年9月25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王玲被警方刑拘。
案发后,小雨的亲生父亲向法院表示,王玲为小雨花光了家中所有积蓄,并对其尽心尽职,是一位称职的母亲。
为此,他对王玲表示谅解,放弃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请求法院在量刑时从轻、减轻处罚。
此外,王玲的亲属、同事、邻居共116人联名上书,表示王玲是位好母亲、好妻子、好职工,对女儿已经尽到了所能,请求法庭从轻处理。
今年8月3日,秦都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王玲的辩护人提出,王玲系激情 杀人,情节轻微,应从轻、减轻处罚。
法院认为,小雨虽有殴打、辱骂王玲的行为,但不足以引起王玲的情绪强烈波动,使其丧失自我控制能力,故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考虑到小雨在该案中有过错,并鉴于王玲具有自首情节,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昨日秦都法院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王玲有期徒刑10年。
(因涉及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蒲晓旭
通讯员秦小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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