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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滨河路大秦御港城违规收初装费 回应称不知道有这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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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6 16: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咸阳的闫女士说,她在咸阳滨河路大秦御港城小区购了房,“一周前我去办理交房手续,被告知要想收房,得先交1780元的天然气初装费、300元的有线电视初装费,还有50元的电话初装费,但这三种费用早在2011年咸阳市物价局就不允许开发商再收取了。”
闫女士出示了一份由咸阳市物价局、住建局以及工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贯彻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要求,商品房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安防设施及其他属于购房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配套建设费均包含在商品房的销售价格中,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向购房人另外收取,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
“我们不知道有这个政策。”昨日,在大秦御港城售楼部,销售经理万凯表示,他们的收费都有物价部门的批准,并出示了一份由咸阳市物价局核发的《咸阳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表》,但在物价局核准的代收代办收费项目中,并无初装费的收费核准依据。
“大秦御港城的收费行为明显是违规的,市民可以拨打12358投诉电话,物价部门将立案查处。”咸阳市物价局检查所所长李亚林表示,开发商说的不知道政策是不可能的,开发商前来办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表时,工作人员肯定要进行通知并审核。而对该楼盘收取初装费的违规行为,李亚林称,物价部门调查后将根据其情节要求退还或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还将对开发商予以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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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8 23: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价部门调查后将根据其情节要求退还或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还将对开发商予以罚款处理。物价部门处理的太轻了吧开发商不在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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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 14: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向物价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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