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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源小区店铺“缩水” 合同面积与房产证面积相差3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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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4 09:4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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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上写的是44.5093平米但是在房产证上写的是41.42平米,高先生几次找开发商都没能给合理解释    本报记者 刘强摄

  合同面积与房产证面积不符2006年,市民高先生在秦都区玉泉西路北侧秦源小区一层以345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置了一间商铺,可今年3月份下发房产证时,他发现本应约44个平方米的店铺“缩”到了约41个平方米。
  
  昨日下午2时许,在位于秦都区玉泉西路北侧的秦源小区看到,该小区共有临街楼层3栋,其中每栋楼约16个店铺。
  
  今年3月份,高先生在领取房产证的时候,发现房产证上面写着实际面积为41.42平方米,可自己在购置该商铺时,所签合同明确写着面积为44.5093平方米,足足比原合同面积减少了近3个平方米。
  
  按照当时购房合同规定,如果实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部分按购房时的价格退款,在3%以外的部分开发商应双倍赔偿。
  
  “如果按照当时购买的面积计算,这就等于说,我直接损失了近一万块钱。”高先生说,对于现在这个事,他只想要开发商给个说法,并按照合同上的规定履行他们的责任和义务。
  
  对于此种情况发生的原因,昨日下午3时许,在该小区开发商咸阳秦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内,一位段姓的工程负责人解释说,其实房屋在交付时建筑面积并未减少。当初考虑到业主的安全问题,曾计划在每家商铺后面开通一道门,原来的计量面积涵盖了后门的面积。但开发商与这些业主签订预售合同后,测量单位重新对房屋面积进行测量,现在的测量面积是除去了后门的面积。
  
  对于此事的处理,工作人员说,他们正在对合同面积与房产证面积不符的商铺进行协调与信息登记,待集中登记完后,将统一处理。
  
  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处理此事的相关负责人不在,至于此事的处理方式,他们也无从得知。
  
  昨日下午3时30分,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房产管理科一赵姓科长说,出现这种情况,开发商应无条件按照合同上标注的相关规定向业主退款。
  
  同时,他表示,业主手中的购房合同和房产证是证据,如果开发商拒不履行相应的规定,业主可采取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咸阳市秦翰律师事务所李志锋分析,高先生等业主可走司法途径。
  
  按照合同规定,向开发商要求返还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双倍返还房价款,还应考虑到近5年时间内的房款利息问题。
  
  实习记者赵方/文本报记者刘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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