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人民路世纪金花超市
一姑娘逛完超市储物小票在包却没了
原是存包前就被盯上
小偷记住物品细节让工作人员开柜
超市:承认失误赔偿6000元损失
提醒:超市存包前最好左右看看
在超市储物柜上方,明确写着小票丢失处理规定以及保存好小票的温馨提示 本报记者 张林 摄
本报讯(记者张林)去超市购物,将背包存在储物柜中,半个小时后取包时却发现,虽然小票在手里,但柜子里的东西却被没了。调取监控后才知道,原来自己的东西被一名中年妇女“冒领”取走了。7月13日下午,咸阳某高校大三学生小袁在人民路世纪金花超市购物时,遭遇了这“离奇”一幕。
当事人:我的东西被别人取走了
7月13日下午5时许,小袁和同学到人民路世纪金花超市购物,进入超市前,由于手里提着桃子超市不允许进,于是就将背包和买的桃子一并存放在门口的自动储物柜里,并拿走了随机打出的小票。
“大概半小时左右,我买完东西出来取包,按照小票上的密码输入后,却发现柜子怎么也打不开,叫来工作人员查看后,被告知10分钟前有个中年妇女自称丢了小票,在其说出柜子里存放的东西后,工作人员打开储物柜并确认后让其拿走了东西。”小袁说,事发后,超市工作人员调出监控发现,就在她存包时,一名中年妇女一直在身后观看,自己离开后20分钟左右,这名妇女叫来工作人员打开柜子将包拿走了,超市随即向秦都公安分局广场派出所报了警。
“我现在想不明白的是,储物小票还在我手里,超市凭什么打开柜子让人把我的东西取走?即便是我的小票丢了,超市总有个认定流程吧,单凭对方一句话,不登记身份证、不核实包里装的东西,就打开柜子让别人把东西取走,这明显存在管理上的失误。”小袁表示,自己包里有一台价值3469元的ipad电脑,内有1200元的网卡,还有手机一部以及1000余元现金,但现在却被告知,包里丢失的东西要拿出发票才能证明。
超市:有规定没落实承担责任
“工作人员在处理此事时确实存在失误,但超市也有自己的苦衷。”昨日上午,世纪金花人民路店客服主管曹女士说,超市有明确规定,顾客存包后如果丢失小票,要求在次日带上身份证明前来超市登记,核对确认后才能领取。“但实际上很多顾客丢失小票后,当场就要求打开柜台领取存放的物品,为此事工作人员不少挨骂,甚至有些顾客现场吵闹要打报警电话,后来没办法才采取折中处理,只要顾客能报出柜里存放的物品,工作人员打开后大体核对无误,就当场让顾客领走了。”
曹女士说,13日下午发生的这件事,事后调取监控发现,小袁和同伴存放物品时,一名中年妇女一直跟在身后,记住了存放的东西。小袁离开后,中年妇女找来工作人员谎称丢了小票,并报上了存放东西的名称,工作人员在核对无误后就让其拿走了存放的背包。“事发后超市也报了警,目前已经向领导做了汇报,下午将和小袁协商解决赔偿问题。”曹女士表示。
昨日下午,记者从小袁处了解到,经双方协商后,超市因为工作人员工作失误,承担了大部分的责任,赔偿其6000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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