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配合物价局执法人员检查车内的价格公示牌 本报记者 马超 摄
本报讯(记者宋雨浓)票价公示牌写的5.5元,为啥实际票价不按公示牌收?近日,咸阳市物价局检查所联合咸阳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对公路客运明码标价进行检查,发现部分车辆票价公示牌老旧,未及时更换。遇到这种情况,乘客有权利质疑,并对此进行举报。
近日,市物价局通过抽查并分析12358举报电话的投诉件发现,一些公路客运车辆的明码标价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公路客运明码标价工作,落实公路客运明码标价制度,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公路客运明码标价工作整治活动。
7月11日,在文林路沿线检查中,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拦停营运车辆,市物价局检查所执法人员一一登车进行检查。“实际票价已经涨至7元了,你们的票价公示牌怎么还写的全程票价5.5元?”在检查一辆咸阳至西安的营运车辆时,执法人员发现该车票价公示牌陈旧,没及时更换,这样等于没有明码标价,损害消费者利益。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除了查看票价公示牌,还询问乘客购买的票价金额,以检查车辆是否擅自涨价、变相涨价等。“在车站购票的旅客一般不存在被加价的问题,那些在沿途上车的乘客,往往会被一些不法车辆乱涨票价。”市物价局检查所副所长张维和说,通过对车辆明码标价的检查和管理,乘客不管在何处上车,只需查看票价公示牌标注的票价,就知道该买多钱的票,而不是仅凭营运人员一句话。
张维和说,通过此次检查,将严厉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擅自涨价、变相涨价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落实公路客运明码标价制度,对运营车辆内张贴的公路客运票价表模糊不清、线路里程调整后没有在市物价局审批、没有更换由市物价检查机构监制的价目表的行为进行处理,“这次发现部分车辆没有及时更换票价公示牌,接下来将会要求车辆所属公司及时更换,进行整改,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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