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打工一直不在家,自己却收到了法院的离婚传票。后来,妻子出走,没有消息。不料某日,竟发现妻子与陌生男人在饭店吃饭,他找来儿女劝其回家,却引发冲突,儿子被捅身亡。
因牵涉当事人隐私,法院近期不公开审理此案,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伤人致死的李某有期徒刑13年,其并上诉。
妻子与牌友相识并同居
据了解,41岁的王某和39岁的妻子是彬县人,两人于1992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双儿女。两人一直在外打工,感情不错。孩子上学后,就由妻子在家照顾,王某照常在外打工,一年回家探望一两次。前几年回家时,王某听闻乡亲们说妻子的闲言碎语,但一直没有当真。
2012年,在外打工的妻子一直不回家,5月份王某回家为女儿操办婚事时,意外收到了妻子起诉离婚的法院传票。其间,妻子没有回过家,也不和他及孩子通电话,从此他们父子三人经常在县城找妻子,想劝其回家好好过日子。
直到2012年7月14日,王某才第一次见到了妻子,当时妻子与另一男子在一起,这让王某气愤不已。原来,2011年冬季,李某某在镇上打麻将时认识了王某的妻子,相互来往后,二人感情迅速升温。王某的妻子一边起诉离婚,一边与李某某同居在一起。
见弟弟被打哥哥持刀伤人
2012年7月14日,李某某和王某妻子正在县城一餐馆吃饭,被王某女儿发现后,王妻便从后门出去了。王某和儿子随后赶到餐馆,认出与妻子吃饭的男人正是彬县村民李某某。
李某某被王某父子堵住“说事”。无奈,他打电话叫来自己的哥哥李某。其间,王某等人与李某某发生争执,李某某被打倒在地。
见兄弟被打,李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在王某19岁的儿子右腹部捅了一刀,之后在厮打过程中又将王某等人刺伤。
王某之子伤势过重,不治身亡。后经鉴定,王某之子是被单刃锐器刺切右胸,致胸腹腔贯通伤,造成肝脏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周围群众报警后,李某被警方控制。事后,李某之父代其赔偿被害人亲属丧葬费、医疗费25000元。
后经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在得知其弟被人殴打赶到现场后,没有冷静处理双方矛盾,却持刀捅刺被害人,致其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认罪态度好,能积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故酌情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决已生效。
本报记者 吴萍 通讯员 刘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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