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萍)时年都是20岁出头的小伙,在迪吧娱乐时,其中一人与他人产生碰撞引发口角,进而引发打斗,一名男子被打致死。漏网的两名嫌疑人9年后被捕,昨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审了韩某、耿某的故意伤害案。
2004年冬季的一个夜晚,韩某等人和朋友相约十来个人在咸阳市毕塬路一家迪吧娱乐。被害人李某在舞池蹦迪时与韩某发生碰撞,并产生口角。韩某的朋友畅某等人上前,对李某实施殴打,遭到娱乐场内保安的劝阻后停止。保安将李某抬至迪吧安检门处时,韩某等人再次对李某实施殴打,随后逃离现场。李某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属于中度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当晚,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将逃至外地的畅某等人抓获。2005年,咸阳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畅某等人死刑、无期、15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但韩某等人仍然逃逸。直至今年年初,通过网上追逃,韩某在淳化县一麻将馆被当地民警抓获。因另一嫌疑人耿某曾化名“李伟”,给警方破案增加一定难度。直至耿某在西安落网后,询问得知,案发后他还在正常上学,继而参加工作。
昨日上午庭审,韩某、耿某二被告人被带入法庭。据耿某供述,在舞池蹦迪时,韩和一男子发生口角,两人对骂时,畅某将男子踹倒,一起喝酒的人也就过去对打。直至被保安劝止后,韩某等人还将受伤的李某抬至迪吧门口,实施二次殴打。
“就是用脚踢,踢他的臀部和腿。”面对法官的询问,韩某和耿某都这样说。“但是再次打他(李某)时,我没有参与。我怕把事闹大,还劝他们不要再打了。”耿某坚称,自己在同伴的指使下将受伤的李某抬出迪吧,但没有参与二次殴打。这一解释,并没有得到韩某供述的印证。庭审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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