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学校组织的羽毛球赛,小张的眼睛被队友无意间碰伤,花费数千,视力受到影响。想让学校协调医疗费问题时,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却认为,老师在赛前强调过注意事项,发生意外,学校没责任。
参加比赛眼睛受伤
小张是榆林人,2010年考入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12月,学校组织羽毛球赛,小张和一名室友参加了女子双打比赛。
小张回忆,在2011年12月7日的比赛中,“当时比赛很激烈,室友可能是太着急了,一下子绕到我身后去接球,然后球拍就打到我右眼上了。”
比赛结束后,小张回到教室,她闭上左眼,右眼却完全看不清。“班长在我面前挥手,我右眼也看不见。”
班长告诉老师后,立即和同学将小张送到中铁二十局医院,随后又被连夜转入西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花费数千谁来赔偿
西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病例显示,小张在2011年12月8日凌晨进入医院,经过检查确定“右眼结膜睫状充血,角膜弥漫性雾状混浊水肿,前房深可,瞳孔不圆,下方虹膜窥不见,对光反射消失,余窥不清。”
随后,小张住院,“出院时医生说恢复得不错,之后我也复查了几次,恢复一直挺好,可是4000多元的医疗费应该谁出啊?”小张说。
小张出院后,其父亲张先生曾找过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做中间人,让伤人的室友承担小张的医疗费,但没有达成一致。近日,小张即将毕业,她和父亲来到咸阳希望将医疗费解决掉。
“学校一直坚持没有责任,让小张的室友赔偿医疗费,可是对方一直不好好解决。”张先生说。
学校有无责任?
昨日上午,小张和父亲再次来到学校,小张的班主任王老师和学生科的贺老师称,他们正在积极地处理这件事情。“我们一直和对方沟通这件事,可是对方一直不好好解决。”
“学校的羽毛球赛是自愿报名的,且比赛前老师也向学生讲解了注意事项,比赛中小张受伤后,学校也积极处理,并去医院看望,所以按照规定,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所以学校无法律责任。”贺老师说,“如果小张和家人坚持认为学校有责任,那就只能走法律途径了,如果法院判决学校承担责任,学校一定不会逃避。”
律师:学校有责任
陕西秦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峰认为,这件事情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学校可能没有过错,但肯定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该律师认为:“虽然小张受伤是意外,但学校是管理者,也是比赛的组织者,所以学校肯定是有责任的。”
至于赔偿问题,李志峰说,根据《民法通则》,造成伤害,如果损害各方都无明显过错的,应该按照公平原则,承担责任。
“具体到医疗费,应该是由学校和小张本人以及小张的室友三方一起承担。”
本报记者车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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