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一位六旬老人和3岁的孙女在彩虹小区的健身广场荡秋千 本报记者马超摄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最引人关注的,就是把“常回家看看父母”作为条款写进了法律。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咸阳市自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目前60岁以上老人有70.5万,占全市总人口13.68%,大部分老人的养老模式为家庭养老。
案例 未赡养老人遭刑拘案例 时间:2010年 地点:武功县小村镇仄楞村 故事:村民雷密红老人一生养了4个儿子,她的丈夫李文杰曾是抗美援朝战士,享受政府津贴。2008年,李文杰因病去世,其长子李某把母亲接到自家赡养,后因多种矛盾又将老人撵出家门。雷密红无奈又回到老屋,一个破窑洞区居住,为了生存,老人独自耕种一亩多地维持生活,经村委会和小村镇司法所多次调解,4个儿子仍然从不过问。2010年,老人务农时不慎摔伤,卧床不起,因无人照顾,病情加重,生命垂危。4个儿子的忤逆行为受到村民的一致愤慨,村民向镇政府及县司法局反映情况,要求管束不孝儿女,并处理好老人生活问题。
处理: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公安局立案侦查,检法两院积极配合,并将老人送医治疗,终因医治无效死亡。
结果:专案组经过走访调查,雷密红老人4个儿子未尽到赡养老人义务,县公安局依法将其3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四子,网上追逃)。
新法解读
“经常看望”怎么界定目前尚无细则
现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1996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新《老年法》总结了过去10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借鉴国内外老龄立法的最新成果,增加了三章三十多条新内容。
“新老年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对此,咸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建业称,新法这样规定,是希望全社会都来关心、关爱老人,形成良好的敬老、爱老氛围,是一种进步。但实际状况是,有很多子女因为各种原因没办法常回家看看父母。
“至于多长时间回家一次叫常回家看看,新老年法对此并没有具体规定,可能要等以后出台实施细则。”李建业说,有些省市对于不孝顺的公务员不予任用,国外就有不少老人把不去看望自己的孩子送上法庭,由法院要求子女定期去看望父母,如果不履行,将记入其信用体系,直接影响其生活。
新《老年法》同时对家庭养老作了重新定位。将现行法“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修改为“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
在新增的《社会优待》章节,扩展了原法内容。集中规定了政务服务优待、维权服务优待、医疗服务优待、生活服务优待、农村酬劳优待等,成为本次修法的一大亮点。
另外,针对现实中老年人住房等财产权益易受侵害以及老年再婚配偶法定继承权难以保障等问题,新《老年法》进一步加强了对老年人财产权益的保护,增加了对不履行义务的赡养人和抚养人予以督促,明确规定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存在现状
养老机构远达不到实际需要
李建业认为,目前存在的养老问题主要体现在,养老机构较少、养老床位短缺、养老资金短缺以及政策扶持力度仍然不够,加上农村老年人、空巢老年人、失能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的养老都是突出问题。 据悉,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标准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到总人口的10%就可称之为进入老龄化社会,咸阳市自2000年进入到老龄化社会以来,目前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70.5万人,占到总人口的13.68%,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一比例还将逐年提高。
新老年法中规定,有困难的老人可优先进养老机构,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孤寡老年人以及低收入的失能、高龄等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李建业称,国家规定,一个城市的养老床位和老年人口的比例应为,1000个老人中应该有30个床位,按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公布的数据,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类养老机构养老床位314.9万张,床位数占老人总数比例仅为1.77%。也就是说,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为17.7张。然而咸阳市目前现状为1000个老人对应15个床位,甚至更低。具体表现为,咸阳市民办养老机构共有4家,满足不了市场需求,同时公办养老机构主要针对五保老人,分担资源也是明显不够。
大部分受访老人称,自己的养老问题都是儿女在照料,很少有去养老院的。市民赵大爷称虽然想住在家里,但是看到儿女为照顾自己,每天都很辛苦,也想去养老院呆呆,但是养老院太少,仅有的几家养老院收费又太贵,只能在家休养。
新老年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财政上、税费、土地、融资等方面采取措施,鼓励和扶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以新建、改建、租赁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设施。
优惠政策
乘车旅游就医均优惠还有高龄补贴
目前在咸阳市行政辖区内,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凭身份证在市、县两级老龄委办公室申请办理《咸阳市老年优待证》。 老年人持《咸阳市老年优待证》可以享受免费进入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区、博物馆、纪念馆等。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就医时优先挂号、检查、化验等,以及在市县区各医院看病免交挂号费,专家门诊挂号享受半价,优先购买机票、车船票。
同时,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陕西省敬老优待证》,除享受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规定的优待服务外,还可享受到每年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免费乘坐咸阳市区1路、11路、14路、15路、16路、18路、21路、26路公交车。
另外,咸阳市政府还给予70周岁以上老年人一定的生活保健补贴。据悉,到2012年底,咸阳市共有60岁以上老人70.5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3.68%。70-79周岁高龄老人25.7万人,80-89周岁7.5万名,90-99周岁8211名,10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57名,全市应享受高龄补贴人数共计34.2万。
对70—7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保健补贴。对80—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保健补贴。对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生活保健补贴。对100岁以上(含100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生活保健补贴。
李建业表示,自2000年开始,咸阳市是全省第一个为9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的地市,2010年以前对全市3864名90岁高龄老人、415名空巢老人、397名特困老人进行了造册登记,累计为全市90岁以上老人发放保健费2000余万元。 市民看法
“来咸阳3年了回家次数只有3次”
“想回家看看老人,可平时真的没空,来咸阳3年了,回家次数只有3次。”市民李先生老家在榆林,目前在咸阳一家企业工作,身边有很多同事都从外地来的,但每年只有国家法定假日才能回家,回家不到两天,单位就来电话催促。
“新老年法实施后,希望企业能出台政策鼓励员工带薪休探亲假,或以分段休假等更多的变通方式让员工有时间回家看老人。”李先生说。
咸阳市民刘女士说,她退休工资不高,一生病钱就紧巴巴的。前不久,她摔了一跤,住了一星期医院花费将近3000余元。虽然自理部分不足千元,但对自己来说仍然是笔不小的开支。
新《老年法》规定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政府应当逐步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刘女士称,希望生活困难的患病老人早点有养老服务补贴。
今年71岁的周师傅称,平时在家闲不住,早上出去买菜坐公交车免费,去医院看病也是免挂号费,偶尔出去旅游在部分景区也是免费,每月还能拿到50元的生活保健补贴,虽然晚年生活过得很不错,但还是希望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老年人更多的优惠。
本报记者汪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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