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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日下午,大二男生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本报记者张林摄
本报讯(记者张林)路遇歹徒骑摩托车抢钱,大二学生见义勇为持砖块上前将两名“劫匪”打退,帮助路人抢回10万元巨款,这电影一样的情节听起来让人十分振奋,但实际上却是咸阳一所大学的大二学生王某自编自演的一出“闹剧”。
6月25日下午,因涉嫌谎报警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23岁的大学生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天。
事件:自编自演“抢劫”闹剧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咸阳一所学校的大学生路遇两男子骑摩托车抢钱,其手持砖块将两名“劫匪”打退,帮助路人抢回了10万现金的见义勇为事迹。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咸阳警方立即开展调查,但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后,警方证实该事件只是王某自编自演的一幕闹剧。
“当时我们看到媒体报道后很纳闷,因为据报道中该学生的描述,路边飞车抢劫10万元是重大刑事案件,但派出所竟然没有接到报警,这实在有些离奇。”25日下午,咸阳公安渭城分局文林路派出所所长梁湛询说,24日接到市局调查指示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调取6月1日起市局110所有的接警记录,但都没有查到此类案件的报警记录,同时另一路民警也在咸阳这所学校找到当事人王某,但通过对其初步询问,发现其对案发的描述明显前后矛盾,存在疑问。
“当时我们找到当事人王某后,其指认的案发地点为市区团结路和胜利路十字附近,但是民警现场走访周边群众,并调取了6月8日事发当天沿路监控视频,均未发现当日该路段有人实施抢劫被打伤的信息,而且该路段东西两边也没有其所说的‘劫匪’最终逃逸的小巷子”。据办案民警田阿龙讲,根据一般发案规律,闹市中发生此类重大抢夺案,而且有人受伤,不管是当事人还是路人都会拨打电话报警,但自始至终市局都没有接到报警,因此警方对其讲述产生怀疑。“直到25日下午,民警找到了当时在现场的热心市民荆女士,经过当面指认,荆女士认出所谓的被抢‘当事人’和王某就是同一个人,戳穿了其自编自演见义勇为的‘闹剧’。”
起因:想争取奖励抵消处分
“经过民警耐心教育,王某最终承认其因为学习成绩不好,加之旷课被学校两次记过处分,因此想出虚构路遇抢劫、自己路见不平见义勇为的事迹,目的就是想在学校骗取荣誉奖励。”办案民警表示,经过调查王某今年23岁,是咸阳一所学校的大二学生,本来学习成绩不错,但去年在学校外面开了一家餐馆后,影响学习导致几科期末考试都没过,今年4月学校对其处以留级处分,随后其又因连续旷课被学校记过处分,因其之前一直是学院学生会副主席,被学校两次记过处分后,感觉以前做的努力都白费了,于是就虚构了自己见义勇为的事迹,想挣奖励挽回学校两个处分对自己的不利影响。
据王某交代,6月21日下午,其到毕原路上一家小卖部用公用电话给学校团委办公室打电话,为防止被听出还用外地口音谎称自己是一个外地人,在咸阳做生意半个月前在银行取了10万元钱,但刚出银行门就被两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抢走,随后被一个路过的大学生见义勇为给抢了回来,这名学生还受了伤,而且还不愿留下姓名,只留下一个手机号码,自己非常感动,希望学校找到这个学生进行奖励,随后其给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后就离开了。
“王某之前的行为主观上只是想骗取学校奖励,只能称之为是一个谎言,但并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但让他没想到是该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客观上已经构成散布谣言、谎报警情,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因此根据规定依法处其行政拘留5日处罚。”梁湛询表示。
同学:确实没想到他会这样
“确实没想到会这样,会不会弄错了吧,他怎么会干这种事。”昨日上午,王某的同学小张告诉记者,王某平时并不在宿舍住,即使回来也很晚,所以同学间彼此交流的机会并不多,但几天前王某突然从网上发来一个网址链接,说是让大家都打开关注一下,当时还不知道网址链接的是什么,打开后才知道原来是对他路见不平,见义勇为帮助路人抢回10万元现金的采访报道,“我们当时都还为他高兴呢,但是没想到事实却是另一个版本。”
而据王某另一位同学讲,王某大一的时候学习很不错,但到了大二的时候,参加的社团比较多,而且自己又在外面创业开了一个餐馆,经常旷课没时间复习,整个学习成绩就下来了,去年几门考试根本就没去考,“挂科”比较多所以被学校处分留级继续读大二。这个同学告诉记者:“其实这个人很不错的,很热心经常帮助别人,还参加了学校很多公益社团,组织过给学校患病的同学搞公益募捐,经常讲他的理想以后不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就是成功的政治家,但没想到会因为学校的处分做出这样的事情,确实让人有些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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