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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3 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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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忙啊,我替领导抄一份,大家参观。
五、版主更换
1、免职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版主,论坛有权作出内部警告、公告批评、留职查看、免职等处理。
(1)不依据社区管理条例随意处理版务、滥用职权、声望低落或引起网友公愤。
(2)不服从社区管理,带头挑起事端,做出损害社区声誉的重大事件。
(3)没有履行好版主职责,或管理版面成绩平平,又出现新的更适合的申请人。
(4) 对各类严重反动、黄色言论及严重侮辱人格的帖子,以及损害咸鱼网(意见建议不在此列)的帖子,累计两天不予删除。恶意删除贴子,导致发言贴子丢失。
(5)未经管理员同意泄露隐性论坛讨论内容及管理界面,或将ID借与他人使用,造成不良影响。
(6)未经请假长时间(两周)不打理版面,或7天以上未登录论坛,或月发贴(含主题贴、回复贴)不足60的。(特殊情况需在本版发帖请假,或向超级版主或管理员说明)
(7)版主存在以上1、2、3条中表述的违规行为时,在、论坛调查了解情况期间,有权暂时取消版主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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