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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月的一天,小张来到文林路某学院南门,见小飘背着电脑包准备进校门,便主动上前搭讪。
“同学,请问你们学校有想带家教的学生么?”
“我就能带。”
经简单商谈后,小张便称要带小飘和姐姐见个面,为了取得小飘的信任,小张掏出一张假的身份证给她看。
小张和小飘来到市中心的一快餐店。刚坐下不久,小张以自己电话没电为由,想借小飘的电话催一催姐姐。小张起身拿着电话来到窗前,一边假装打电话,一边往窗外瞅。
这时,他看到楼下停车场有个女子站在轿车旁。小张急忙摆手让小飘来到窗边,指着那女子称是自己的姐姐。
“我姐在楼下停车,身上没带零钱,你帮忙给我送两块钱下去,你的东西我帮你看着。”小飘答应了,拿着零钱下了楼。
小张见状,带着小飘的手机和电脑包,从二楼员工通道迅速离开。
小飘来到楼前停车广场后,发现根本没有小张所谓的姐姐,当她返回到楼上时,自己的东西和小张已不见踪影。
最终,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小张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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