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活才开始了两个月,玲玲(化名)却因情感纠葛,被男友刺死在校园里,刀 刀均在脖颈处。男友随后刀捅自己腹部,经抢救后,被警方刑拘。
昨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郭刚(化名)故意杀人案,受害者生前的校友等上百人前来旁听。
事件 校园行凶后 企图自杀
刚刚考上咸阳一所高职院校,玲玲所向往的大学生活仅仅开始两个月,她的青春就永远定格在20岁。
据检察机关调查,2012年11月8日下午1时许,午饭后,众多学生吃完饭从食堂走出。玲玲和室友挽着胳膊准备回宿舍,在女生公寓门口,玲玲被一男子拦住。
男子正是玲玲在老家相识并交往过的男友郭刚。几句话没说拢,郭刚拿起手中的匕首,连着在玲玲的脖颈处刺了几下。玲玲当场倒地,血流如注。
郭刚看着玲玲倒地抽搐,在旁边蹲了一会,又在玲玲颈部连捅数刀,致其当场死亡。周围的学生看到这一幕,都震惊了。
一名男子走过来,劝他“把刀放下”。可郭刚后退两步大叫“不要过来”,随后,在自己脖子上和肚子上各刺了一 刀,倒地昏迷。
经抢救,郭刚在医院苏醒,等待他的是警方的讯问和检察院的指控。
缘由“失去她我就活不下去”
昨日上午,法庭上,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郭刚犯故意杀人罪,他对指控罪名不持异议。
郭刚承认,自己在2010年经朋友介绍和玲玲相识,2011年夏季两人正式确定恋爱关系。
最后一次闹分手,是在玲玲知道了郭刚家中给其订了一门婚事后发生的。“当时家人给我订婚,她不知道。”郭刚说。
后来,玲玲上了大学,走之前就对郭刚说了要分手的事,对方没有答应。此后,郭刚一直没有死心,总想找到玲玲,跟她挽回这段感情。
2012年11月6日,郭刚坐上了榆林市开往咸阳市的火车,事先玲玲并不知道。
连续两晚的守候,他只是远远观望,顾忌到学校人多,他并没有径直找玲玲。
“因为我太爱玲玲了,害怕失去她,所以她要是不和我在一起,那我就活不下去……我不能让别人得到她,只有先杀了她,我再自杀,这样我们两个人在另一个世界也可以在一起……”郭刚在对公安机关的供述中说。
回想过去的海誓山盟,纠结之余,郭刚决定持刀“挽回”他们的感情。
被拒绝后希望破灭
8日下午,郭刚尾随玲玲与其室友,几次欲拦住她们。“我想问她是否愿意和我和好,但是我没有勇气上前拦住她,我怕她拒绝我,因为我已经决定,要是她再拒绝我,我就杀了她,然后再自杀。”
郭刚一直在进行思想斗争,内心挣扎让他备受折磨,“我不敢面对这种结果,也不想这种结果发生,我也很痛苦。”
郭刚说,自己一直等待机会和玲玲说话,眼看着他们就要进女生公寓了,这才从她们身后跑上前,拦住了她们。“我抓住她不放,让她和我谈谈。”郭刚的请求,玲玲没有同意。
“说了几次都不答应,还绝情地让她的女同学‘去叫人’,意思是赶我走。当时我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一下子就崩溃了。”郭刚对公安机关供述,说在脖子上面刺,死得快,这样玲玲也不会痛苦。
庭审 曾有过伤害女方的行为
法庭上,公诉人提供证据,玲玲生前的同学、好友高某的证言。证明上大学后,郭刚找过玲玲,两人因为分手没有谈拢,男方一直骚扰玲玲,并威胁说“要是不和好就杀了她,玲玲说没有办法就和郭走了”。
同样的,另一名同学也证明,郭刚曾有过伤害玲玲的行为。玲玲不愿意再和郭刚谈恋爱后,郭刚在玲玲脖子上划了一刀,后来玲玲害怕就同意了。“当时看到玲玲脖子上确实有一道划痕。”
接下来,公诉机关与被告人辩护人就被告人是否有从轻情节和酌定从轻情节进行了相对辩论。
对此,郭刚当庭表示,再次持刀去找玲玲,“只是想吓唬吓唬她”。其辩护律师也表示,两人当时处于恋人关系,分分合合也是正常的事,而郭刚在当时的情境下,应该属于激情犯罪,并不存在事先预谋。
郭刚说:“我是一时冲动才做出这样的事,现在十分后悔,自愿接受法律的制裁,我也会尽最大努力弥补对方家属的损失。”
“愿放弃民事赔偿”
据了解,玲玲的父母在一次车祸中双亡,她自幼被爷爷奶奶抚养,终于考入大学。
庭审时,玲玲的奶奶爷爷并没有到场,叔叔委托了代理人坐在附带民事赔偿原告人席位上。优秀学生、献血证等均证明,在亲朋的眼里,玲玲是个品学兼优的孩子。一个自小独立、懂事的好孩子,才考上大学两个月,竟遭此不测。
事后,两位老人一蹶不振,精神近乎崩溃。从老家过来,参加庭审的玲玲的叔叔,情绪也十分激动。原告代理律师当庭诉称:“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全部放弃,要求法庭从重判处,立即执行死刑。”
法官表示待合议庭合议,择日宣判。
本报记者 吴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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