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人团购一餐火锅,今日用餐时,因一人有事未能按时来用餐,同时到场的五人食量较小,因而在用完餐后,剩余一些菜品,我们本着“光盘”的原则,不愿做浪费食材的千古罪人,有意将剩余菜品打包带走,餐馆负责人不允许带走,我们问她理由,她说和拉手网有协议,就是不能带走,我们问她剩余菜品他们准备咋样处理?她说餐馆收回再处理,(我们怀疑会不会再上到其他客人的餐桌),我们问她和拉手网定的这个协议的依据和目的是啥?她说不清楚,只是说:和拉手网有协议,就是不能带走,还说:如果不是团购的,剩的菜可以带走。 我们实在想不明白。餐馆这样做的道理究竟是为啥?既然不让打包带走,我们也不能违反人家的协议,同时又怕他们把剩菜再上到后面客人的餐桌,我们忍痛将剩余的菜品统统倒在用过的火锅里,我们深深地知道,这是一种犯罪的行为,没有经过60年自然灾害挨过饿的人,是不会体会到我们的心是痛的,这种浪费食材的行为真的是在犯罪,请上天原谅我们,这纯属无奈,(我们也想到硬性带走剩余菜品,但又怕引起不必要的冲突),是三只耳餐馆的不合理规定逼得我们犯罪,同时我们也知道了为啥他们店的生意在饭点时会那麽冷冷清清。 我们经常在外面用餐,这种事情还是第一次遇到,这家餐馆,以后就是再便宜,我们都不会去了,因为难免有吃不完的时候,我们又不愿意浪费食材,做千古罪人,所以只有不在此处用餐了,呵呵,火锅有风险,团购需谨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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