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3.15”象过节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为了这一天,新闻媒体、维权部门和企业商家都已忙碌了多日。统一广场上人山人海,街头的彩旗展版,晚会的现场直播。大家几乎在同一时段开始公布打假案例,揭露消费陷阱,曝光奸商黑幕,谴责不法行径,并发出维权呼声,推出诚信宣言,展示自我形象……真可谓大张旗鼓,声势浩大。 可遗憾的是,“3.15”就象过节一般,留下一片喧嚣后悄然退潮而去。热闹过后百姓消费仍处处遇到烦心事,花钱买委屈、掏钱受“窝囊”的事时有发生。一面是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却是信息依旧不对称,消费陷阱防不胜防。房屋欺诈、网上行骗、虚假广告、垃圾短信、甚至那些曾被投诉曝光的假冒伪劣商品竟也改换包装,悄然粉墨登场,继续贻害咱消费者…… 至此,百姓们不仅想问:“3.15”究竟是谁的好日子?“3.15”究竟是谁在过节?为什么我们的行政与执法部门,不能坚持每天都象“3.15”那样严格执法,让所有的不法经营者时时胆战心寒,让咱消费者扬眉吐气呢? 年复一年的“3.15”,都弄得象过节一般热闹,而我们又是否认真地总结过:过去的一年维权活动是否有所进步,政府相关部门的细节管理是否得以强化,监管措施是否全部到位,管理空白是否越来越少,消费投诉渠道是否更加顺畅……窃以为,治理日常生活中频繁出现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象,亟待于“3.15”之外的364天的真抓实干严格执法。否则即便是年年都有“3.15”这样象过节般的好日子,咱百姓们也还是不能真正放心消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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