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宣传普及文物保护知识,增强社会各界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展示陕西文物工作成就和文物资源的自身价值,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收集图片资料,陕西省文物局、陕西民俗摄影协会共同举办首届“陕西文物之美·乾陵杯”摄影大赛活动。 这次比赛活动由陕西省文物局主办、陕西民俗摄影协会承办。凡与陕西文物有关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作品以文物实景为对象,根据艺术展示和艺术表现需要,运用艺术手法表现文物和文物景区面貌,让历史文化与现代艺术交相辉映,表现出文物的厚重内涵和历史风采。 作品内容全面展示陕西丰富的文物资源;艺术展示陕西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方针取得的成果;以陕西境内丝绸之路“申遗”预备名单文物点(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唐长安城大明宫遗址、大雁塔、小雁塔、兴教寺塔、乾陵、彬县大佛寺和张骞墓)、帝王陵墓、古建筑、古遗址等不可移动文物和博物馆馆藏文物为拍摄题材;文物的局部表现工艺、艺术和科技成果等。 社会各界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和文物工作者均可参赛;参赛作品应是近年拍摄的新作,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和组照不限;作品不能是已发表作品,每组不能超过8幅,用透明胶带连接,切勿装裱;本赛排斥PS作品。 一、投稿方式 1、参赛作品一律放大10寸小样,请勿装裱。投稿时注明作品的拍摄地点和文物所在单位、题目、作者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邮编等。 2、同时寄送参赛作品和电子光盘,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3、电子数据采用JPG格式,每幅作品不得小于2BM。 4、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权用于举办展览、宣传和集结出版,出版时另付稿酬。 5、参赛者保证自己是作品的真实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和完整的著作权;保证自己参赛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凡上述保证失实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 6、参赛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对存在著作权问题或作品真实性缺失问题等作品,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奖金和证书。 7、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8、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9、截稿时间为2013年5月1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二、奖项 1、 一等奖1名,颁发证书和奖金人民币6000元。 2、二等奖2名,颁发证书和奖金人民币各4000元。 3、三等奖3名,颁发证书和奖金人民币各2000元。 4、优秀奖200名,颁发证书和价值200元的纪念品。 三、作品评选 由陕西民俗摄影协会组织相关专家、学者评选。组委会将从获奖作品中挑选100余幅作品于2013年文化遗产日期间在西安举办《首届“陕西文物之美”摄影比赛获奖作品展》、后在乾陵博物馆进行巡展,并择期将获奖作品集结出版。 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72号小雁塔院内陕西民俗摄影协会 邮箱:qinzijiali@vip.sina.com 邮 编:710068
电话:贾女士13991239970 韩先生13991319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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