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方闪电
“ 全能神”是“ 东方闪电”的同义词。
“东方闪电”邪教组织又名“全能神”、“实际神”,其教义是引用和曲解基督教的《圣经》而来,主要反借“基督教”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国家宗教事务局已对其邪教性质记录在案,依法取缔,正在严厉打击。
[url=]编辑摘要[/url]
- sinoalex 2000年,创始人赵维山在公安机关的追捕下化名徐维山,办理了出国护照。在一些别有用心的日本人的鼎力相助下去了东京,后又辗转到了美国。2001年在纽约以“逃避宗教迫害”为由,申请“政治避难”,并在纽约设立了总部,建立了网站。随后,在美国、加拿大等欧美国家发展了大批信徒。
- 我来点评
东方闪电 - 简介
“东方闪电”出版的书籍
“东方闪电”,也称“实际神”、“全能神”,1990年代开始在河南出现,并扩展至多个省,是带有政治色彩的邪教派别。这个邪教打着基督教的名义,认为河南的一个女神是“道成肉身”的最后一位“基督”,要在中国“做王掌权”。[1]
其教义宣扬“全能神”已经以女性的肉身降临在中国,现在是全能神的时代,一切要听从其旨意,才能避免灾难。
该邪教建立了严密的组织体系,自上而下设立了行政指挥、传福音、后勤保障、联络四个系统,传播“世界末日就要来临”等歪理邪说,制造社会恐慌和动乱,煽动信徒对抗政府。
其教义的内容也被基督教各教派公认为邪教或称为异端。有报道指出因东方闪电和其他教派争抢信徒,产生许多暴力事件,甚至有教徒因此伤亡。[2]
东方闪电 - 教义
“全能神”打着基督教旗号,散布从基督教改编的所谓《话在肉身显现》、《东方发出的闪电》、《全能神你真好》(又称《跟着羔羊唱新歌》)、《基督的发表》(又称《审判在神家起首》)、《那灵的作工》、《国度的赞美》、《真理圣诗》、《新歌》等歪理邪说非法传教。
该组织宣扬耶和华统治的“律法时代”、耶稣统治的“恩典时代”已过去,“全能神”统治的“国度时代”已来临,神以一个东方女性的形象第二次道成肉身,降临中国,将对人类进行审判。并声称“世界末日就要来临”,只有信“全能神”才能得救,凡不信和抵制的都将被“闪电”击杀。还攻击称“当今中国是一个没落的帝王大家庭,受大红龙(指共产党)支配”,煽动信徒要在神的率领下与“大红龙”展开决战,“将大红龙灭绝,建立全能神统治的国度”。[3]
在其“教义”中称,“中国人最卑贱”、“中国将逐渐大乱,信‘女神’得拯救”、“中国将分裂”、“所有信徒必须破除亲情、友情、爱情,必须打破家庭”等等,内容非常反动。
东方闪电 - 创始人
东方闪电邪教组织是20世纪70年代末由美国传入中国的邪教“[url=]呼喊派[/url]”分化衍生而来,其创始人赵维山原是“呼喊派”骨干,因与同党不和而另起炉灶。
赵维山自封“能力主”,歪解《圣经》中“闪电从东方发出,人子降临也要这样”等语句,编造“全能神是唯一真神,以东方女性的形象再次道成肉身显现”等邪说,秘密传播,发展成员。以农村为主要活动地域,以农民和信教群众为主要对象。
赵维山为黑龙江阿城人,1991年逃到河南省清丰县。
赵维山自己被教众称为大祭司“全权”,负责组织行政。
2001年,赵维山逃亡美国,公开了自己东方闪电发起人的身份。
东方闪电 - 非法出版物
“东方闪电”出版的书籍
“东方闪电”出版的书籍包括三类:
一是用以宣传该派错谬思想的,包括《话在肉身显现》、《东方发出的闪电》、《救主早已驾云重归》、《神向全宇发声》、《审判在神家起首》、《神隐秘的作工》、《圣灵末世的工作》、《圣灵向众教会说话》、《在光中行走》、《那灵在说话》、《基督的发表》、《吗哪》、《你听见神的声音了吗》、《七号已经吹响》、《神在末世的发声》等等,最近较为流行的有《羔羊展开的书卷》、《神三步作工的纪实精选》、《国度福音见证问答》等。
二是用以歌颂“女基督”的“赞美诗”,包括《国度的赞美》、《跟着羔羊唱新歌》、《全能神,你真好》、《真理圣诗精选》(他们称这些歌就是《启示录》14章 1至3节中,十四万四千人所唱的“新歌”)。
三是用以指导工作的,包括《新的发声》、《关于实行真理的交通与问题解答》、《东方闪电摸底铺路细则》等,主要教导其追随者如何有效地笼络人心,引人入伙。[2]
东方闪电 - 组织体系和运营模式
“东方闪电”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从河南由南向北传播,1998年传到延安、榆林等地,2004年传到内蒙古、山西一带,向新疆、宁夏、甘肃等地大肆渗透。[1]
内部组织体系十分严密,反侦察能力很强。在其内部组织体系中,最高者为女神,下设祭司,教会分大区-小区-分号教会,负责人叫“带领”;一个分号教会要求不超过50人,人增多后再分成新的分号教会,比如一号教会、二号教会、三号教会等,依此类推。
“东方闪电”完全是地下邪教的运行模式。其传教如同传销一样,采用“人际关系网络滚动法”,单线联系。只管入教,不准问姓名,在交流中只称假名,如“小白兔”、“阿狗”等,每个教友只知道自己分号教会的几个人,教友聚会一般不超过7人;新加入者叫“新人”;被公安部门或政府部门发现叫“出环境”,被发现者要么不说,要么胡说;传教者一般不准带任何通讯工具,联系时,多变换用当地的话吧电话,有人接送和负责接待吃住,还给零花钱等。
该邪教内部对资金控制严密。分号教会所用经费不能超千元,区教会不能超2万元,多余收入均要秘密上缴;信徒必须尽“本分”,所有信徒财产归“神家”;传教者与普通信徒同吃同住等等。
“东方闪电”邪教对群众危害很大。它的信徒都信灾难将要降临,整天神经质,整天检查自己的“悖逆”,加上有病不医治的人比比皆是,导致许多信徒身体素质下降。一旦信徒出现思想不坚定或有退却行为时,他们就安排专人千方百计进行跟踪教育,力争“一个都不能少”。在不同的邪教组织之间,比如“门徒会”与“实际神”、“观音法门”等之间,相互争夺信徒,在邪教组织与宗教之间也争夺信徒,他们称此为“狼”抢“羊”,之间经常发生吊打、浇热水等伤害事件。[1]
东方闪电 - 云南江川案
2009年1月,由云南省江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url=]曲会芬[/url]等17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一案,经江川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作出判决,该邪教组织团伙首犯被判处四年半有期徒刑。其余众同伙也被分别处以了不等的徒刑。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8月,该邪教组织渗透到江川境内,2006年2月宣布成立江川教会,与红塔区同属一个小区,同年10月邪教组织决定江川单独成立小区。小区由带领、配搭、讲道工人组成,下设教会和“二线”福音队,分别是江城教会、赵官教会、路居教会、九溪教会、安化教会、大河教会、通海教会等。
被告人曲会芬等17人,在教会中分别担任带领、配搭、“二线”福音队、事务执事等职务,积极参加“ 全能神”邪教组织的活动,极力宣扬“全能神”邪教思想。他们利用“全能神”邪教组织的力量进行活动,发展会员,秘密聚会,散布谣言,蛊惑人心,鼓动他人寻求极乐和逃避现实,消极处世,干扰和抗拒法律、法规的实施。[4]
东方闪电 - 陕西非法聚集案
2012年以来,陕西省一些地方出现“全能神”邪教组织人员,利用“2012世界末日说”非法聚集、上街散发宣传资料,散布世界末日谣言,鼓吹“只有信教才能得救保平安”的现象。
该邪教组织的传播,严重干扰了陕西省部分群众正常的宗教信仰,扰乱了百姓工作和生活秩序,蒙蔽吸引不明真相的群众,使许多家庭失去和睦,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危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