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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一公司非法集资200万被查 30余人被骗

2015-7-13 08:49| 发布者: windy北方| 查看: 1094| 评论: 0

摘要近日,位于咸阳秦都区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因涉嫌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秦都区检察院依法逮捕。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人们手中有了一定的闲置资金,加之银行低利率与持续增长的高物价相比,一些人试图寻求一种既有高收益又可以稳定保值的投资方式。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分子正是号准了群众投资需求的“脉相”,编织各种名目,以高利息、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非法吸收或骗取受害人资金。近年来,此类案件屡见报端,给民众的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去年5月,张某在咸阳秦都区成立了一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雇佣员工通过发放传单等宣传方式,向社会不特定群众进行投资宣传。该公司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不特定群众30余人的资金共计200余万元。后经被害人举报,目前,张某已被秦都区检察院依法逮捕。

      非法集资手段有哪些?提高防范意识,警惕非法集资,广大人民群众应该怎么做?记者就此采访了秦都区检察院检察官袁翠。检察官解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活动已成为近年来金融领域内涉及面广泛,社会危害性严重的高频犯罪。此类犯罪手段主要为:1、按期支付高额利息,给予被害人高回报。2、投资成立担保公司,直接公开吸收资金。3、利用自己特殊身份,取得他人信任。4、大力包装自己,显示公司“强大”实力。5、用他人房产证抵押,帮助借款供自己用。6、以担保公司为对象,吸收大量公众存款。 检察官 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防范和判断能力较弱的老年人,在进行投资理财时切莫盲目跟风,听信高息回报等宣传的诱惑。提高防范意识,在欲进行投资、大额支出时多和家人商量,如发现被骗上当等端倪应立刻报警,以免受到更大的财产损失。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保持清醒头脑,莫被金钱洗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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