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果.......体验酒精在舌尖的回忆.....
都知道酒吧是西方文化,都知道酒吧这种外来文化登陆中国也是近些年的事,但它一路攻城略地大踏步前进,把城市和青年无一例外地揽入怀中。面对这些,即便是有人不喜欢,也只是私下里嘟噜一句,它很快就淹没在酒吧里轰然鸣响的现代劲歌劲舞中。但是,在我看来,酒吧文化只不过是一种时尚的俗文化。 时尚是具有穿透力的。原来并不喜欢的东西,因为有人认可有人在做,做的人多了,就被接受了。比方说啤酒,最初只是外国人爱喝,我们并不喜欢喝,喝起来感觉有点像马尿。但是有人在喝,在时尚的带领下再去喝,居然也能喝下去了,慢慢地它就被接受、被认可了。啤酒现在成吨成吨地倒进中国人的肚子里,其消费量大约仅次于水。还有喇叭裤这种东西,现在这个年代的人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当初的人怎么就无一例外地被它袭中了呢?也许它并不合适亚洲人短小粗壮的身材,但人们不管,几乎街上所有的人无论身材高矮胖瘦,都穿着这种上窄下宽长及拖地的裤子,走过了整整一个年代。酒吧就是在时尚包装下,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认可的。
“吧”在城市立足很费了两年工夫,“吧”的面目最初模糊不清,你甚至分不清它是饭店还是酒吧。我曾去过内地一个朋友的酒店,他大约是将酒吧文化最早引入内地的先驱,但他肯定只抓住了酒吧的形而没抓住酒吧的神。他把他的饭店的包间墙壁一概地涂黑,一概地密不透风,一概地悬上暗红的灯,以致于我现在讲起它还感觉压抑、沉闷和透不过气来。现在,酒吧文化在中国业已成熟,不仅严格区分了与饭店的功能,还各自具有了不可混淆的独特风格,以适应各类人群。这也惯坏了那些爱挑剔的人,他们从此不再盲目泡吧,不再逮着一个泡一个,而是对“吧”的服务、风格有所选择。
都说“吧”代表潮流的追赶和时尚的品位,而所谓的“品位”通常是通过酒吧融入西方文化的装饰和格调体现的,但其实也就那么一说。认真说来,酒吧的生命就是个性张扬,就是走极端和标新立异,这从它们的装修、取名以及服务方式等就能看出来。第一是装修要“酷”,要特立独行夺人眼球抢出镜。但有一个问题:人人都标新立异,又上哪儿有那么多的“异”?在思维和个性的尽头,谁又能说不是又一个“统一”?不信你看,各地的酒吧大致都长着一个脸:全是破旧古怪,灯光也在昏暗混沌间,惟恐其不破旧不斑驳不黑暗,好像不如此就没有文化感。第二是名字要起得怪。我就曾看到过类似“葡萄”、“我是谁?”、“来吧 ”,“点吧”,“旧吧”,“胡椒”等怪名不一而足。至于为什么要起这个名,恐怕也只有老板们自己明白,吧友们就是想破脑袋也未必能想得出。
泡吧的多是年轻人,也多有白领。青年+白领,就约等于小资。最起码,是生长小资的肥沃土壤,小资也就产生于这类人群。他们多是一群不能够确定自己的喜好和需要的盲从者,他们看时尚的风标,在时尚的带领下步履匆匆没有定向。
他们会假文酸醋地说,白天活在现实的规则中,在职场的倾轧中,缺少个人空间,晚上到酒吧去充分地放松,或者一杯酒独自寥落地坐到深夜,或者邀三五好友聊到意兴阑珊。最重要的是,西方电影中都是这样———谁又能拒绝西方文化呢?那可是代表着文明。
最恐惧是的那些伪“吧友”。有的人明明不喜欢酒吧的喧闹,认为去酒吧会打乱生物钟,再则,酒吧的东西也忒贵了,一罐生力啤要价38元,如果有几个朋友一起去,再加点鱿鱼丝什么的,没几张大票下不来。其实,有酒在家里也一样喝,38元钱能让一家人都喝得不认识家。但一旦有人说去泡吧,他第一个响应,强撑着呵欠连天也要熬到最后。这种人,最恐惧的就是怕自己被落下了。酒吧无疑代表着最前卫的生活方式,也是流行文化的发源地,如果不去心里还真不踏实。有句俗话:寂寞的人是可耻的。崇尚自由的酒吧,在他这里,却没有了自由。
还有一拨就是弱智的追风族,对他们就没什么话好说了。
还有就是那拨靠写酒吧文章混饭吃的主儿,在我看来,他们也无一不恶俗。他们的伎俩无非是在文章里(包括电视剧)用恋爱故事(心情故事)+华丽词藻+小资情结+小女人情结+酒吧,聚散离合感世伤怀,镶上了酒吧的花边,便无端地生出些阴柔气息,就时尚,就好卖钱。细究其中,无一不矫情无一不做作无一不是陈词滥调,也无一不恶俗。
但是,不管怎样,每天晚上华灯初上,总有一拨人放下手中的事情在问:去不去酒吧?
香港女作家张小娴说了句伟大的话:人生最严肃的话题是快乐。这就给我们的休闲娱乐,给我们的酒吧,也给我们的恶俗定了位:我们的娱乐和在这面旗帜下的一切生活方式都是严肃的,是正当的,是神圣的。没有比创造快乐更神圣的事情了。所以,只要快乐,你就去泡吧吧,任何高深的理论和宏旨大意都不能够阻挡你奔向快乐的步伐。所以,每晚,以快乐的名义,我们去泡吧。 鲁迅的酒馆里有一把折型的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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